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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信息
东涌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020-2021年度“驻站律师”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来源:东涌镇发布日期:2020-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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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品正招标采购(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就东涌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020-2021年度“驻站律师”法律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参加。

  一、 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1、 项目名称:东涌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020-2021年度“驻站律师”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2、 采购编号:PZFCZ200305

  3、 项目类别:服务类

  4、 项目内容:

  采购项目(品目)名称

  服务期

  项目预算(元)

  服务地点

  东涌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020-2021年度“驻站律师”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400000

  东涌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注:其他服务内容《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已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近三个月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险等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服务商必须是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的取得执业许可证并具有五年或以上营业经验的律师事务所,并提交其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4、  服务商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或者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投标的律师事务所是否符合上述资格要求,先由投标的律师事务所自行进行对照。符合上述条件的,由投标的律师事务所在投标时出具关于符合有关投标条件的声明。)

  5、 服务商自开业以来,在职律师不曾受到刑事处罚,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7、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8、 已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购买标书时请提交上述资料复印件(复印件资料均需加盖公章)。购买标书人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并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前往购买标书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三、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招标文件公示时间:2020年 2月 21日至2020年2月27日。

  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 2月  21日至2020年2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公休节假日除外)。

  3.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大同村市南公路13号茂源创意园A座302-303。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由招标代理开具收据。

  5.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l  为减少人群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只接受通过网上投标登记及邮寄方式售卖招标文件:有意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将投标人资格资料盖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546596282@qq.com,并电话联系何工13570237125确认资料查收。尽量通过网络、电话等不见面方式办理业务。

  四、 磋商文件质疑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质疑书原件。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以电话、传真或电邮形式提交的质疑属于无效质疑。

  五、  本次采购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相关法定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采购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六、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及开标事宜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3月2日9:00-9:30(北京时间)。

  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3月2日9:30(北京时间)。

  3、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大同村市南公路13号茂源创意园A座302-303。

  4、 开标事宜:届时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七、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形式查询: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020-3492220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品正招标采购(广州)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大同村市南公路13号茂源创意园A座302-303

  联系人:何小姐 联系电话:18520508584

  品正招标采购(广州)有限公司

  二O二O年二月  东涌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020-2021年度“驻站律师”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品正招标采购(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就东涌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020-2021年度“驻站律师”法律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参加。

  一、 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1、 项目名称:东涌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020-2021年度“驻站律师”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2、 采购编号:PZFCZ200305

  3、 项目类别:服务类

  4、 项目内容:

  采购项目(品目)名称

  服务期

  项目预算(元)

  服务地点

  东涌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020-2021年度“驻站律师”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400000

  东涌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注:其他服务内容《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已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近三个月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险等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服务商必须是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的取得执业许可证并具有五年或以上营业经验的律师事务所,并提交其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4、  服务商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或者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投标的律师事务所是否符合上述资格要求,先由投标的律师事务所自行进行对照。符合上述条件的,由投标的律师事务所在投标时出具关于符合有关投标条件的声明。)

  5、 服务商自开业以来,在职律师不曾受到刑事处罚,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7、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8、 已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购买标书时请提交上述资料复印件(复印件资料均需加盖公章)。购买标书人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并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前往购买标书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三、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招标文件公示时间:2020年 2月 21日至2020年2月27日。

  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 2月  21日至2020年2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公休节假日除外)。

  3.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大同村市南公路13号茂源创意园A座302-303。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由招标代理开具收据。

  5.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l  为减少人群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只接受通过网上投标登记及邮寄方式售卖招标文件:有意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将投标人资格资料盖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546596282@qq.com,并电话联系何工13570237125确认资料查收。尽量通过网络、电话等不见面方式办理业务。

  四、 磋商文件质疑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质疑书原件。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以电话、传真或电邮形式提交的质疑属于无效质疑。

  五、  本次采购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相关法定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采购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六、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及开标事宜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3月2日9:00-9:30(北京时间)。

  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3月2日9:30(北京时间)。

  3、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大同村市南公路13号茂源创意园A座302-303。

  4、 开标事宜:届时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七、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形式查询: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020-3492220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品正招标采购(广州)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大同村市南公路13号茂源创意园A座302-303

  联系人:何小姐 联系电话:18520508584

  品正招标采购(广州)有限公司

  二O二O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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