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横沥镇农业农村办公室发布日期:2025-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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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1.本交易公告是交易服务机构接受本项目业主单位的委托而发布的,本次项目所有信息均由项目业主单位以书面形式提供,由项目业主单位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本项目以现状为准,本交易公告提供的本项目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投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本项目的情况,调查项目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情况和是否存在其他瑕疵(提醒:请竞投人务必仔细审阅本公告“项目基本情况”对“产权证及相关批准文件办理情况”的披露)。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应自行调查了解标的物现状(包括实地勘察、查阅相关资料等),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项目现状的确认,竞投意向人一旦作出交易报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3.交易服务机构不对进场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横沥镇农业农村办受南沙区横沥镇东方红经济联合社的委托,定于2025年6月23日下午2:30至3:00在南沙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gzns3z.com)对广州市南沙区东方红经济联合社黎四顷鱼塘项目进行网上招竞投,本项目采用网上在线交易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的个人和单位报名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鱼塘,面积:10亩。
2、标的物所在位置:南沙区横沥镇东方红村黎四顷鱼塘。
3、资产使用范围:养殖(必须符合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
4、租赁期限:3年,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5、交易底价10000元/年;报价阶梯:每次叫价不低于100元/年。
6、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年收取,每期的7月1日前交付下一期租金,签订合同后3天内交付当期应交租金。
7、租金递增方式:无。
8、交易保证金为¥ 10000 元(大写:壹万元整),以转账(含网上转账,不接受现金存款)形式于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6月20日17点前缴纳(节假日除外或与银行对外办公时间一致);各竞投报名人可在南沙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gzns3z.com)进行注册及报名,保证金账号:系统随机生成(竞投报名人通过注册及报名申请后,经镇街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将获得随机保证金账号,一个保证金账号对应一个项目,保证金缴纳银行:中国银行广州南沙金洲支行,账户名:广州市南沙区供销合作联社;各竞投报名人凭网上随机生成的保证金账号在银行足额缴纳保证金,系统将以此随机账号识别竞投人身份。保证金须在指定时间内实名达账,填写进账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交易保证金。未能中标的竞投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回缴纳账户;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未与村经济联合社签订中标确认书和合同的(有法定理由除外),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9、合同履行保证金为¥ 10000 元(大写:壹万元整),在竞得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竞投人竞投中标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金额不符的由集体经济组织与中标人结算)。租赁方缴纳的保证金不计利息,不抵作租金。
10、交易所需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单独或联合参加竞租。
三、报名及咨询
(一)本次项目采用网上在线报名,网上在线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投人可于2025年6月12日至 2025年6月20日17点前在南沙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gzns3z.com)进行注册及报名或到广州市南沙区辖区范围内中国银行营业网点进行在线报名或咨询(节假日除外或与银行对外办公时间一致)。
(二)报名资料:竞投人在线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法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单位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等,招租方有权要求竞投人提供原件核对)。
(三)报名流程指引:请参看南沙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gzns3z.com)首页右下角下载网上竞投操作手册,按照网上竞投操作手册内容进行操作。
(四)注意事项:
1.各竞投报名人凭网上随机生成的保证金账号在银行足额缴纳保证金,缴纳保证金后并登录系统报名处填写相关转账信息并提交转账凭证,系统将以此随机账号识别竞投人身份。
2.报名以保证金款项到账为准,请各竞投报名人提前缴纳保证金,跨行转账提前24小时以上,同行(中国银行)转账提前2小时以上,否则因交易保证金款项未到账而影响报名,后果自负。
3.保证金汇款人必须与竞投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即出现委托缴款的情况,委托缴款人与被委托缴款人双方需在开标前到交易站办理款项确认手续,否则如有任何问题,后果自负(包括取消招竞投资格及中标资格等)。一份保证金只能参与一宗交易的竞投。
4.竞投人报名前,须详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所有条款,否则,因不符合报名条件而又实际报名了的,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由竞投人自负。
5.若只有一个竞投报名人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交易保证金的,系统将自动默认其为中标人。
6.在竞投结束时,若有2个或以上符合竞投资格的,有一人在确认底价竞价的,其他人无确认底价的情况下,有确认底价的竞投报名人为中标人。
四、竞投须知
(一)通过网上在线报名并成功缴纳保证金的竞投申请人,请于2025年6月23日下午2:30至3:00,依各自账号自行登录南沙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gzns3z.com)选择对应的项目进行网上在线竞投。
竞投人通过网上在线报名并成功缴纳保证金,视为竞投人同意按底价出价。竞投人中标后以未出价为由拒绝承认中标结果的,视为竞投人放弃中标资格,该标的物将由下一竞投人递补中标或重新组织竞投,该竞得人所交保证金不予退回。
(二) 竞投申请人自行负责网上交易账号安全,自行按本公告规定竞投规则(包括竞投时间规则等)完成网上竞投操作; 若因个人操作、网络或者竞投操作工具(电脑、手机等)等原因导致的,不能如期地、正常地进行网上竞价操作的,后果自负。
(三) 网上在线竞投时,各竞投人自行按本公告规定的竞投规则(包括竞投时间规则等)进行竞投,本次竞投交易启用“防秒杀”功能,规则为:竞投结束前2分钟内若有人报价,系统将自动把竞投结束时间延长3分钟,每次延长的3分钟内有人报价的,系统将自动延长3分钟,以此类推,直至最后3分钟内无人再报价时,系统才会结束竞投并显示竞投结果。即竞投结束时间不一定是原设定的时间,请注意确认竞投时间是否延长,只有显示竞投结果,才是本场竞投结束。
(四)若网上(现场)竞投时间结束后依然没有产生中标人,即所有竞投人一次都没有参与网上(现场)竞价的,项目依然为底价的情况下,按以下方式处理:
1.报名参加竞投的竞投人中,存在按《广州市南沙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细则》规定或合同约定有优先权的优先权人的,优先权人享有优先中标资格:
(1)如优先权人为一人,则具有优先权的竞投人自动中标;
(2)如有优先权的竞投人为多人,则在具有优先权的竞投人中通过摇珠确定中标人;摇珠时间以交易站通知为准,各竞投人可参与现场摇珠活动,若竞投人没有出现在摇珠现场,则视为竞投人放弃监督权,不影响摇珠结果,摇珠活动如期举行。
(3)竞投人主张本人在竞投中有优先权的,需在竞投交易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优先资格证明给交易站(相关资格证明:如原合同,户口簿及优先资格声明书要求发包单位加具意见并盖章)。未在期限内提交优先权相关证明材料,过后再主张优先权的,按无优先权处理。
有优先权的竞投人声明放弃优先权的,按无优先权处理。
(4)优先权顺序按以下方式确定:
第一顺位:法律法规规定的优先权;
第二顺位:原承租人在上一合同期合同约定的优先权(原承租人上一合同期合同没有约定优先权的,不作优先权处理);
第三顺位: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及发包人发包时声明的优先权。
优先权按上列顺位排列,上一顺位不存在优先权人才轮到下一顺位优先权人行使优先权;同一顺位存在多个优先权人的,通过摇珠方式确定中标人。
2.报名参加竞投的竞投人中不存在优先权人的,将以在交易站现场摇珠方式来确定中标人,摇珠时间以交易站通知为准,各竞投人可参与现场摇珠活动,若竞投人没有出现在摇珠现场,则视为竞投人放弃监督权,不影响摇珠结果,摇珠活动如期举行。
3.按前款方式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不承认中标结果拒绝履行的,按竞投人放弃成交权处理,该标的物将按摇珠顺序由下一竞标人递补中标(但成交价不得低于交易低价)或重新组织竞投,该竞得人所交保证金不予退回。
(五)在线竞价操作指引:请参看南沙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gzns3z.com)首页右下角下载网上竞投操作手册,按照网上竞投操作手册内容进行操作。
五、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六、交易结果公示及合同签订
(一)在交易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项目业主方代表、竞得人应书面确认交易结果,签订《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完成交易程序。
(二)竞投活动结束后,本项目交易结果将在项目业主单位所在地的公开栏、交易服务机构公示栏及南沙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交易程序或竞得人资质资格有异议的,请向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农业农村办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以实名的方式提供书面材料,并留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反映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
(三)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有人对交易程序或竞得人资质资格提出异议或投诉的,待异议或投诉事项处理完毕后,再根据处理结果确定是否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的具体时间(具备签订合同条件的,在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如无人提出异议或投诉的,无特殊情况下,竞得人及项目业主单位应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南沙区横沥镇农业农村办指定的场所签订合同。
(四)签订合同时,竞得人需出示《南沙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如因竞得人原因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则视为竞得人自行放弃成交权,并由项目业主单位收回该项目。
七、交易保证金处理规则
(一)广州市南沙区交易站为确保整个交易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受项目业主单位的委托,向各竞投人代收本项目的交易保证金,待本项目交易结束后,根据交易保证金的处理规则进行处理;竞投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全部由项目业主单位承担;竞投人对交易保证金处理有异议的应与项目业主单位协商沟通解决;广州市南沙区交易站对竞投人与项目业主单位因交易保证金产生的一切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交易保证金处理规则:
1.未竞得该项目的竞投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的处理规则:
1.1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无收到对交易程序或竞得人资质资格提出书面异议或投诉的,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业务处理造成延迟原因除外,下同)不计利息原额原路退还。
1.2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收到对交易程序或竞得人资质资格提出书面异议或投诉的,则在异议或投诉处理完毕后,按照以下原则处理:经核实,异议或投诉事项不属实或不成立的,在异议或投诉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原路退还。经核实,异议或投诉事项属实,但未达到本《交易公告》第八项“违约违规责任”中竞投人所应承担的责任及不影响整个交易结果的,在异议或投诉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原路退还。经核实,异议或投诉事项属实的,且应承担本《交易公告》第八项“违约违规责任”中竞投人应承担的责任的,则按照本《交易公告》第八项“违约违规责任”的相关条款处理。
2.竞得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的处理规则:
2.1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无收到对交易程序或竞得人资质资格提出书面异议或投诉的,依照《南沙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竞投保证金处理委托确认书》的约定,在签订合同后由广州市南沙区交易站直接转到项目业主单位指定账户,不再向竞得人退还上述保证金款项。
2.2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收到对交易程序或竞得人资质资格提出书面异议或投诉的,则在异议或投诉处理完毕后,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2.2.1经核实,异议或投诉事项不属实或不成立的,则在签订合同后由广州市南沙区交易站直接转到项目业主单位指定账户。
2.2.2经核实,异议或投诉事项属实,但未达到本《交易公告》第八项“违约违规责任”中竞得人所应承担的责任及不影响整个交易结果的,则在签订合同后由广州市南沙区交易站直接转到项目业主单位指定账户。
2.2.3经核实,异议或投诉事项属实的,且应承担本《交易公告》第八项“违约违规责任”中竞得人应承担的责任的,则按照本《交易公告》第八项“违约违规责任”的相关条款处理。
2.3竞投结束后,竞得人以项目存在权属瑕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未获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问题为由提出异议、投诉或拒绝签订合同的,视为自行放弃竞得资格并构成违约,所交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违约违规责任
(一)竞投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竞投资格:
1.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前,被投诉或举报提供虚假资料报名,并经核实的;
2.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前,被投诉或举报采取不正当手段参与竞投,并经核实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的。
(二)竞得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1.竞得标的物后公示期内拒绝签订《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的;
2.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因竞得人原因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场所签订合同的(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有人对交易程序或竞得人资质资格提出异议或投诉,正在核实相关情况的除外);
3.被取消竞投资格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的。
(三)竞投人或竞得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报名时所交的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
1.竞得人竞得本项目后,拒绝签订《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的;
2.竞得人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因竞得人原因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场所签订合同的(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有人对交易程序或竞得人资质资格提出异议或投诉,正在核实相关情况的除外);
3.被取消竞投资格的(竞投人未按照本《交易公告》要求准时报到或到达现场参加竞投的除外);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的。
(四)如竞投项目未能成功交易,项目业主单位可以申请重新组织本项目资产交易,重新组织本项目交易时,原参与本项目交易但被取消竞投资格的竞投人和被取消竞得资格的竞得人,不得再报名参与本项目对应资产的竞投;今后属于本项目业主单位其他项目的交易活动,本项目业主单位有权不接受被取消竞投资格的竞投人和被取消竞得资格的竞得人参与。
九、纠纷处理原则
本交易公告信息真实性由项目业主单位负责。竞投人(包括竞得人)与项目业主单位就本次交易事宜(包括交易保证金处理规则及交易面积)有争议的,由竞投人(竞得人)与项目业主单位自行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农业农村办无关。
十、风险提醒
(一)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须全面阅读本《交易公告》的所有内容,本交易公告是横沥镇农业农村办公室接受本项目业主单位的委托而发布的。本次项目所有信息均由项目业主单位以书面形式提供,由项目业主单位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本项目以现状为准,本交易公告提供的本项目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投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本项目的情况,调查项目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情况和是否存在其他瑕疵(提醒:请竞投人务必仔细审阅本公告“项目基本情况”对“产权证及相关批准文件办理情况”的披露)。竞投人应认真研究查看项目的实际情况,并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项目现状的确认,竞投意向人一旦作出交易报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三)横沥镇农业农村办公室不对进场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十一、特别声明
(一)竞投意向人报名参加竞投的,即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1.竞投人已详读《交易公告》,对全部内容无异议。
2.竞投人明白横沥镇农业农村办公室对本次交易的组织行为是代理行为,如竞投人与项目业主方就交易项目产生争议的,由竞投人与项目业主方按要求协商解决,本办不承担责任。
3.竞投人已核实了解标的物的全部情况,包括查阅相关资料、实地勘察等。如因标的物瑕疵引起的风险和责任,竞投人自行与标的物权属人协商解决,本办不承担责任。
4.如本次交易竞投人仅有一人符合竞投人资格的,不论竞投人是否到场或是否参与竞价,竞投人同意本次交易以底价成交;如竞投人拒绝的,竞投人同意将交易保证金全额归标的物权属人所有。
5.交易成功后,竞投人保证按《交易公告》的约定履约相关义务,否则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6.网上投标的,若网上竞投时间结束后,项目依然为底价的(即所有竞投人一次都没有参与网上竞价的),报名参加竞投的竞投人中,①若存在按《广州市南沙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细则》规定或合同约定有优先权的优先权人,竞投人同意优先权人享有优先中标资格;②若有优先权的竞投人为多人,或不存在优先权人的,竞投人同意本办另选时间进行现场摇珠来确认竞得人;若竞投人不到场参与现场摇珠的,则为竞投人自动放弃现场摇珠监督权,但竞投人承认现场摇珠结果;若现场摇珠结果确认竞投人为竞得人的,如竞投人拒绝,则竞投人同意将交易保证金全额归标的物权属人所有;③若竞投人主张有优先权的,竞投人承诺在竞投交易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优先资格证明给本办;如竞投人未在期限内提交优先权相关证明材料,竞投人同意按无优先权处理。
7.现场竞投的,如竞投人不按照竞投文件要求准时参加竞投的,同意自动放弃竞投资格,承认失信行为;(符合第4条,并同意成交的除外)。
8.现场竞投的,根据交易规则,若出现价格与条件相同,以优先资格(原承租人、本村户籍人)确定竞得人;如无优先资格,或有优先权的竞投人为多人,则以现场摇珠(抽签)形式确定竞得人。
9.竞投人已详细阅读《交易公告》中关于交易保证金的所有条款,现场竞投的,承诺以底价竞投时必须举牌报价。如竞投人代表一次都没有举牌,愿意将交易保证金全额归标的物权属人所有。
10.竞投人已详细阅读《交易公告》中关于“防秒杀”功能的条款并同意按该条款的约定参与竞投。如竞投过程中触发系统“防秒杀”功能导致竞投人未在原设定的竞投时间内中标的,本办不承担任何责任。
11.竞投人承诺对本《承诺书》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确保竞投人的签名是真实的、有效的,如有任何虚设,竞投人愿意无条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二)本办组织的交易行为属于代理行为,标的物现状由其权属人以书面形式向本办提供。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须详细了解现状(包括实地勘察、查阅相关资料等),并承担风险。标的物存在瑕疵引起的问题,本办不承担责任。
(三)竞投人如果对交易保证金归属有争议的,或对交易项目产生争议的,由竞投人与标的物权属人协商解决,本办不承担责任。
(四)交易如仅有一个报名人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交易保证金的,系统将自动默认其为竞得人,视为本次交易以底价成交,该竞投人竞得标的物。
(五)竞投人报名前,须详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所有条款,一旦成功报名并且成功缴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同意本交易公告所有条款;无论因个人、网络或者竞投操作工具(电脑、手机等)等问题导致的不能正常竞价或出现其他问题的,均由竞投人自行负责。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竞投人相互串通投标:
1.竞投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属于情节严重行为,列为信用评价差的竞投人,在全区范围内限制其参与竞投:
(1)以行贿谋取中标被证实的;
(2)3年内2次以上串通投标;
(3)无正当理由累计3次不到场(或网上)参加交易的;
(4)累计2次以上无正当理由在成功竞得标的后不签约或签约后毁约的;
(5)累计3次以上拖欠租金或拖欠租金总额超过50万元,经农村集体向交易机构报告并举证的;
2.竞投人自处罚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内又有上述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或者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情节特别严重的,移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3.法律、行政法规对串通投标报价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竞投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
1.竞投人相互串通竞投的;
2.竞投人采用不正当手段竞得标的物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情况的;
4.竞得人竞得标的物后反悔的(包括拒绝签订确认书、拒绝签订合同、无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八)竞得人在确认竞得结果后放弃该标的物成交权,经股东代表会议表决同意,可以按报价高低顺序递补确定竞得人;如只有一人竞投而放弃成交的,该标的物将重新组织竞投,该竞得人所交保证金不予退回。
(九)当标的物权属人按照规定的流程,通过本办连续开展二次公开竞投,仍出现流标、废标现象的,由标的物权属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过本办同意后,以不低于原来确定的底价进行协商交易,签订合同后将合同送本办备案,并及时在“三资”管理系统中更新相关信息。
(十)有关出租方或承租方的资产信息均由出租方或承租方以书面形式提供,由出租方或承租方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应对交易的资产进行适当的调查,对交易资产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自行调查了解,独立做出交易判断。交易双方对交易合同条款均经过慎重考虑,对条款没异议,均为自愿签订。交易双方如果产生任何纠纷,本办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其他声明
1.租赁期间一切生产费用和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及一切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在合同期内,如国家、政府征收或村开发建设需要收回土地(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征收、土地开发、旧村庄更新改造等),甲方可无条件结束合同,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并按照甲方的要求腾退土地,甲方不作任何补偿,当年租金甲方不作退回,双方互不追究任何责任,土地补偿款全部归甲方所有。其它补偿,其中青苗补偿分配比例为:甲方占70%,乙方占30%,其它一切补偿归甲方所有。如乙方未能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无条件服从搬迁的,自延期之日起加倍计收租金(场地使用费),延期超过 三 日的,乙方承诺除应支付应付租金(场地使用费)外,该合同履约保证金视为对甲方的独立补偿,甲方无需退还,土地范围内的种植(养殖)物、附着物、装修装饰等物资财产均归甲方所有。如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乙方应额外予以赔偿。
3.具体约定,请参看村提供的《鱼塘租赁合同》。
十二、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南沙区横沥镇东方红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梁婉贞
联系电话:84968128
交易机构名称:横沥镇农业农村办
联系地址:南沙区横沥镇工业路1号三楼农业办公室
联系人:李佳妮
联系电话:84961737
附件:鱼塘租赁合同
横沥镇农业农村办公室
2025年6月12日
版权所有: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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