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分局发布日期:2025-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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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环境监测站因办公地点搬迁至横沥镇大元村办公,距离南沙区政府饭堂有较远距离,不便于工作人员按时用餐,为确保工作人员正常用餐,需开展工作人员用餐配送服务采购,现将项目进行公示,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采购人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环境监测站
二、项目名称
2025年度工作人员用餐配送服务项目
三、项目公示时间
2025年5月19日至5月24日
四、项目内容和需求
详见附件《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环境监测站2025年度
工作人员用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需求书》。
五、项目经费
预算经费为人民币33470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要求为具有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3.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于报价期间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并加盖公章)。
七、报名期限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期限:2025年5月19日至5月26日。
(二)报名方式: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在报名期限内提交以下资料进行报名:
1.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
2.对采购内容、采购规格和项目要求的响应证明材料。
3.供应商应对项目中所有的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报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务必注明联系人及电话。可通过当面递交、发送邮箱、快递形式邮寄(以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等形式报送,邮箱账号:gznsemc@163.com,邮寄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大元村发源路2号之十(收件人:孙小姐,020-39910315)。
八、供应商确定及公示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环境监测站组织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的进行综合比选,按得分最高确定服务单位,结果将在本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九、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及电话:孙小姐,020-39910315。
(二)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
(三)报名的供应商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有效。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者承担。
附件: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环境监测站2025年度工作人员用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需求书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环境监测站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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