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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信息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环境监测站实验室试剂耗材采购项目(2025年第一批)公告

来源: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分局发布日期:2025-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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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环境监测站就实验室试剂耗材项目进行采购。现将项目进行公示,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采购人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环境监测站。

  二、项目名称

  实验室试剂耗材采购项目(2025年第一批)。

  三、项目公示时间

  2025年4月24日至4月30日。

  四、项目内容

  按照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环境监测站实际工作需求采购实验室试剂耗材。

  五、项目需求

  (一)工作要求

  按照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环境监测站实际工作需求采购实验室试剂耗材,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拟采购试剂耗材报价单》(附件1)。

  (二)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至项目验收。

  (三)付款方式

  1.中标人按合同要求交付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议定款项。

  2.付款必须提供如下材料:

  (1)合同;

  (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项目验收证明材料。

  3.因本项目的费用由财政集中支付,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财政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内向财政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六、项目经费

  预算经费为人民币柒万肆仟元整(¥74,000.00),超出采购预算的报价作无效处理。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要求为具有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3.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于报价期间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并加盖公司章)。

  八、报名期限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期限:2025年4月24日至5月6日。

  (二)报名方式: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在报名期限内提交以下资料进行报名:

  1.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

  2.拟采购试剂耗材报价单(见附件1),PDF格式。

  3.供应商应对项目中所有的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清单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报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务必注明联系人及电话。可通过当面递交、发送邮箱、快递形式邮寄(以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等形式报送,邮箱账号:gznsemc@163.com,邮寄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大元村发源路2号之十(收件人:王工,020-39912153)。

  九、供应商确定及公示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环境监测站组织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的进行综合比选,综合比选评分表见附件2。按得分最高确定服务机构,结果将在本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十、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及电话:王工,020-39912153。

  (二)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

  (三)报名的供应商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有效。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者承担。


  附件:1.拟采购试剂耗材报价单(详见附件下载)

             2.符合性记录表、报价记录表、综合比选评分表(详见附件下载)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环境监测站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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