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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信息
南沙区第二养老院(暂定名)一期建设项目运营管理方式可行性论证项目询价公告

来源:区民政局发布日期:202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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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拟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南沙区第二养老院(暂定名)一期建设项目运营管理方式可行性论证项目工作,根据《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决定采用公开询价的办法确定本项目承接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南沙区第二养老院(暂定名)一期建设项目运营管理方式可行性论证项目

  二、询价单位

  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

  三、项目内容

  (一)项目类型

  服务类

  (二)项目经费预算(最高限价)

  项目控制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项目经费预算(最高限价)包括但不限于开展本项目所需的专家费用、资料费及其他后勤费用、管理费、办公经费、税费等。

  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三)服务期限

  2025年5月-2026年10月(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四)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详见本询价公告附件1《南沙区第二养老院(暂定名)一期建设项目运营管理方式可行性论证项目需求书》。

  (五)其他

  报价单位须对本采购项目全部服务内容及要求(即附件1《南沙区第二养老院(暂定名)一期建设项目运营管理方式可行性论证项目需求书》的全部内容)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响应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四、承接机构资格要求

  (一)成立1年以上,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前三年内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按要求履行信息公示义务。且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具备健全治理结构,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制度。

  (二)对国家、省、市养老相关政策有较深刻的了解和认识,有养老业务相关运营、成本调研分析、评估服务等相关经验。

  (三)具有详细服务方案,对服务内容提供明确的响应和论述,清晰说明项目运作过程,可操作性强、针对性强。

  (四)配置人员齐全、科学、素质高。专业人员配置合理,具备相关职业资格证。各类专业、资质方面的人员费用合理。

  (五)具有详细健全的项目经费使用计划和预算明细,对工作中各项可能的支出考虑全面细致。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存在控股关系的单位同时投标和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个人参与报价。

  五、定标方式

  (一)报价高于上述控制价的视为报价无效。为防止恶意竞争,报价低于该控制价70%的视为报价无效。
(二)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形式比选。通过对价格、整体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分,有效报价范围内的分数高者中标(具体见附件2《南沙区养老院运营管理可行性评估项目比选评分表》)。      
(三)若两家及以上报价单位的综合评分均为最高分的情况,则向上述单位再次邀请报价。
(四)报价文件的材料未加盖公章、信封或其他包装上未加盖骑缝公章、未提供要求的份数等不符合本询价公告要求的,则视为无效报价。

  (五)截止报名时间,本次询价不足3家报价的,本次询价无效,由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重新组织询价。

  六、报价文件递交

  (一)请于2025年4月11日17 :00 前将资料一式 份(正本壹份,副本叁份)每页需加盖公章和骑缝章密封送达,并清晰写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项目联系人等,逾期视为无效。

  (二)报价文件除提供项目服务实施方案,还须提供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证书、相关资质证明、其他对项目有佐证作用的相关资料、经费使用计划等并加盖公章。

  提供报价单位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报价单位评估资质证书复印件(当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对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不再做要求)并加盖公章。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为报价代表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其中项目服务实施方案需完全体现附件1《南沙区第二养老院一期建设项目运营管理方式可行性论证项目需求书》的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单位基本情况介绍、项目同类经验、项目团队介绍、每项工作的人员安排(需提供人员简介及资质证明材料)、项目进度安排、项目详细的经费支出明细、项目量化标准等内容。

  注:请报价单位严格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审结果。

  报价单位应当对报价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上述材料每页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胶装装订成册,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其他包装,在信封或其他包装上加盖骑缝公章。

  (三)递交方式:可当面递交(工作日内9:00至12:00,14:00至18:00),也可通过EMS形式邮寄(以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3号民政局205室,联系人:蔡小姐,联系电话:020-34667460,邮编:511458。

  (四)本公告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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