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日期:2025-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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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我局拟对南沙区2025年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质量提升工作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南沙区2025年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质量提升工作。
二、项目限价:人民币12万元。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
(1)开展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现场评估工作。从辖区内获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中挑选30家开展质量提升工作。实施现场评估工作前,采购方收集企业质量提升需求或存在问题等情况,组织相关企业召开动员大会,由供应商向企业介绍项目实施成员、质量提升工作依据、提升目标、评估程序、推进计划和工作要求等,并作出廉洁和保密承诺。
(2)采用体系审核员现场指导、评估,必要时进行驻场等方式,对企业进行全方位和全要素的现场评测,督促指导企业落实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梳理完善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管理架构和职责,健全原辅料进货查验、生产关节环节控制、出厂检验控制、运输和交付控制、不合格产品管理等制度,建立基于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修订完善《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常态化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结合企业生产实际和今年监督抽检情况,对企业原辅料验收、工艺流程、出厂检验能力、标签标识等进行测试验证和技术指导,针对不符合相关要求之处,提出规范管控的整改建议,并指导企业落实整改;评估期间组织开展1场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质量分析交流会;针对企业咨询的食品相关产品领域问题或其他产品质量提升需求提供技术指导服务。
(3)开展评估时需填写评估记录,对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记录、拍照存档,填写结果记录表并书面告知相关单位评估结果,指导其采取有效措施对短板弱项加以改进完善(评估记录和结果记录参照《广东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记录表》并结合企业类型及我区实际制定相应表格)。
(4)现场评估结束后按照一企一策原则为每个评估对象出具评估报告,跟踪所有薄弱项目的改进情况,在服务期内持续提供指导和培训,并向采购方提交项目整体评估报告,编制重点类别食品相关产品规范生产指南,提出监管的主要对策、亮点创新和发展方向。同时,为评估对象集中开展1场项目分享总结会,针对共性问题、系统性问题、评审结果进行分析总结,分享典型提升案例或值得提倡学习的企业先进经验和做法,以及行业内适宜的体系管理方法,推动企业自发提升内部管理水平。
2.交货时间:自签订合同起至2025年10月。
3.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具有承接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4.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副本复印件。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五、报价材料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质量提升工作方案。
2.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报价表(包含劳务费、专家费、差旅费、邮递费及相关税费等所有费用)。
4.其他资料和需补充说明的文件等。
5.所有报价材料须加盖公章。
六、符合资格的报价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3月28日起至2025年4月3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把报价材料递交到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凯翔路3号市场监督管理局)。
七、当对本询价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人达三家时,本次采购评审小组按本次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当对本询价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只有两家的,本次评审小组可以按本次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当对本询价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只有一家的,本次评审小组按照符合采购需求、报价合理的原则,经核准可推荐为成交供应商。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 3月28日
(联系人:蔡先生,电话:020—34687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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