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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信息
黄阁镇政府视频监控设备租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黄阁镇发布日期:2025-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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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苏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黄阁镇政府视频监控设备租赁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响应。

  一、 采购项目编号:GZSY2025-007C。

  二、 采购项目名称:黄阁镇政府视频监控设备租赁项目。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730728.00元

  四、 项目内容: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租赁服务

黄阁镇政府视频监控设备租赁项目 

1.00(项)

详见需求书

730728.00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2.按综合得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推选三名得分最高的为供应商候选人。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②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⑤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1、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2、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除了对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本项目专门面对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政策划分标准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应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4)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6)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登记须知:

  (一)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购买磋商文件经办人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只接受登记的供应商投标。

  (二)已成功登记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供应商资格最终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

  (三)若已登记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截止前三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供应商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公示,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2月21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州苏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黄梅路134号3楼代理部)领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 首次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2月25日14时30分

  八、 首次投标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黄梅路134号3楼开标室       

  九、 磋商时间:2025年2月25日14时30分

  十、磋商地点: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黄梅路134号3楼开标室     

  十一、本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二、联系事项

  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人民政府

  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吉祥路1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20-84976101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苏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黄梅路134号3楼

  联系人:柳工

  联系方式:020-311589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柳工                        联系电话:020-31158902 

  发布人:广州苏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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