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日期:2025-02-08
【浏览字号 :大 中 小】
-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小个专”党委2025年外卖配送员慰问物品。
二、项目限价:采购单位根据中标供应商的报价组成产品组合(每组不超过250元),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
三、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 2025年广州市南沙区“小个专”党委采购2025年外卖配送员慰问物品(详见附件);
2.交货时间:2025年2月20日前;
3.交货地点:按照快递的方式将物品配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近三年存在违法违规情况或失信行为(已信用修复除外),投标报价视为无效;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相关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具有食品经营资质等);
7.资料造假的追究责任,并取消资格。
五、材料要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品名、规格、数量要与需求相符(附件一);
2.按本公告“附件一”表格报价;
3.材料须备注单位名称、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
4.提供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安排、配送流程及方案、供货保障方案;
5.提供产品质量: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来源、包装、储存环境、运输各环节的质量保证措施及食品安全保障措施;
6.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承诺、退换货制度及流程、售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
7.提供2022年至2025年与相关的单位合作证明材料(如项目中标通知书、项目中标公告、项目合同等)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相关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具有食品经营资质等);
9.所有材料须加盖公章,密封;
10.信用中国(广东广州)网站中申请的信用报告。
六、其他说明及评审标准
1.采购人采购的商品以快递的方式由供货商负责配送,快递费采购人不另行支付;供货商应选择“顺丰快递”或者“京东快递”等服务好、保障好的快递公司完成。
2.本次采购实质响应供应商报价少于三家的,只有两家的采购评审小组将按照局采购管理办法进行评审;只有一家采购评审小组将按照符合采购需求、报价合理的原则,经核准可推荐为成交供应商。
3.投标人提供的报价需符合市场合理性,甲方有权根据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或主流电商平台上相同的物品进行价格对比(选取最高价和最低价的平均价格作为对比),若被我局评审小组认定为异常价格,取消该报价文件评分资格,作无效投标处理。
4.按照投标人提供的资料,经综合评审得分确定供应商(评审标准见附件二)。
七、提交期限和地址
有意向的公司请在2025年2月10日起至2025年2月12日期间0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注明联系方式把符合上述要求的报价材料快递到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科(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凯翔路3号市场综合服务大楼508室)。
采购方收到投标报价资料经过审评后,将根据审评结果确认供应商。
联系人:杨小姐 电话:020-34687129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南沙区“小个专”党委)
2025年 2月8日
版权所有: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4401150002
ICP备案号:粤ICP备19092744号-3 粤公网安备 44011502000005号联系电话:020-12345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