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岗镇人民政府发布日期:2025-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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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大岗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单位地址:大岗镇南环路7号
资产名称:大岗镇大岗村下墩五队“九十三”阳光学校操场的地块
立项编号:大岗村交(2025)00001号
资产地点:大岗镇大岗村下墩五队“九十三”阳光学校操场
资产经营用途:普惠性教育行业(承租方必须依法依规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私自改变用途)
资产面积:约9.6亩
交易底价(含税):3,800元/亩/年;
交易所需的税费(含合同产生的税费)由出租方承担(相关税率税费以税务部门公布为准)
交易保证金:¥61,000元,以存款或转账形式于2025年1月27日上午08:00至2025年2月11日下午03:00缴纳至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大岗支行;账户名: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大岗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账号:705571618234。
合同履约保证金:¥20,000元
租金递增情况:每三年递增10%
租赁年限:6年(以合同签订为准)
免租期/基建期:无
交易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大岗镇建设办二楼兴业路39号)
交易时间:2025年2月13日上午09:30
由于上述交易项目属公益事业项目,根据《广州市南沙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细则》(穗南府规〔2021〕5号)第四章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发展普惠性幼儿园、中小学、养老院、社区保洁服务等公益事业项目,可以不采取公开竞投方式进行交易。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公共资源交易站
2025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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