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榄核镇发布日期:2025-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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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1.本交易公告是交易服务机构接受本项目业主单位的委托而发布的。本次项目所有信息均由项目业主单位以书面形式提供,由项目业主单位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本交易公告提供的本项目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投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本项目的情况,调查项目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情况和是否存在其他瑕疵(提醒:请竞投人务必仔细审阅本公告“项目基本情况”对“产权证及相关批准文件办理情况”的披露)。竞投人应认真研究查看项目的实际情况,并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项目现状的确认,竞投意向人一旦作出交易报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交易服务机构不对进场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榄核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受广州市榄核对外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定于 2025 年 2 月 11 日 10 时在公共资源交易站(新地路12号4楼)对广州市榄核对外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的 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安置区二期扩征蔡新路旁土地出租项目(项目编号:榄核镇交(2025)00001 )进行公开交易。本次交易是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第119号令《广州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公开竞价,不属于公开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人士前往咨询和报名。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资产名称: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安置区二期扩征蔡新路旁土地。
(二)资产类型:农用地。
(三)交易面积:5.3亩。
(四)资产位置: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安置区二期扩征蔡新路旁。
(五)资产使用范围:按土地现状进行使用,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环保政策等有关规定使用。
(六)合同期限:4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七)交易底价:3000元/年/亩(含税),每次报价递增50元/年/亩或其整数倍。
(八)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年为一期收取,并于每年的首月15号前交付当期租金。
(九)免租期:无免租。
(十)租金递增方式:无递增。
(十一)交易保证金为19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玖仟元),交易保证金以竞投人的同名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或竞投人委托授权第三方通过银行转账(委托授权转账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不接受以下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汇款、支付宝、微信等)转账。于 2025 年 1 月 26 日至 2025 年 2 月 10 日缴纳至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榄核支行;账户名:广州市榄核对外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账号:44074501040001420。保证金须在 2025 年 2 月 10 日 17 时前实名到账才能有效,银行转账单据上请注明参加交易项目的名称和项目编号。一份保证金只能竞参加一宗交易。未能中标的竞投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在交易活动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原额退回;若竞得人竞得标的物后,拒绝签订《资产交易确认书》和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未与业主方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十二)合同履行保证金:按中标价计算的一年租金,在竞投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竞投时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
(十三)合同签订后 当 天内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凡拖欠租金者,出租方有权增收违约金,违约金每天按拖欠租金的3‰计算,如承租方逾期15天未付清租金,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承租方承租的土地,保证金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有权主张承租方赔偿其他损失。
(十四)交易所需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十五)其他说明:
1.本次招标面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不面向自然人,及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2.土地按现状出租。租赁期间,如国家、政府部门征收/征用该土地,出租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按时搬迁、交还土地,本合同提前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出租方无需对承租方作任何补偿或赔偿。征收征用土地的补偿费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一切补偿费全部归出租方所有,与承租方无关。如遇道路扩路,承租方要无条件配合,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或赔偿,租金计付至实际交还土地之日止。若因国家或政府部门征收部分土地导致承租方实际使用面积减少的,承租方据实际使用面积计付租金;
3.投标人没有拖欠过我司租金或管理费,没有失信人或被执行人记录;
4.租赁期间承租人不能转租/转借该租赁地块,如需转租/转借只有经我司书面同意后方可转租/转借;
5.竞投人在榄核镇有重大民生工程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为依据);
6.合同签订当天缴交租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计算一年租金);
7.所经营的行业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政策、消防以及法律法规的要求;
8.承租方不可在租赁土地上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及建设与约定用途无关的生产、生活设施,如需搭建建(构)筑物的,要经过出租方同意并由承租方报区、镇(街)相关部门审批统一规划和办理报建手续后方能搭建,搭建后的建(构)筑物不得用于出租或经营性活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租赁期届满或合同终止/解除时,承租方应在租赁期届满或合同终止/解除之日起10天内按所租赁的土地不劣于原状归还出租方,并且搬清承租方私人物品,一切地上建(构)筑物、水电设施等附着物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逾期未搬清物品的,视为自愿放弃所有权和处置权,交由出租方进行处理;
9.租赁期内,承租方申请提前终止合同且经出租方同意,并签订相关的终止合同后,合同履约保证金可以全额无息退回给承租方,租金计付至实际交还之日;
10.承租方中标后必须按出租方提供的土地租赁合同进行签订。
二、本次交易项目确定竞得人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报名及咨询
(一)竞投意向人可于 2025 年 1 月 26 日至 2025 年 2 月 10 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上街57号进行报名或咨询。
(二)按照线上交易流程指引操作。
四、报名资料,报名资料采取现场举牌方式进行:
(一)采取现场举牌交易模式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书等)。
2.交易保证金凭证(银行存款回单)。
3.报名时必须本人到广州市榄核对外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报名并签署个人承诺书。
4.完成上述3个内容才算报名成功,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不得参与本次竞投标。
五、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者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向我公司(广州市榄核对外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了解交易项目基本情况。
六、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 2025 年 2 月 11 日 10 时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一)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广州市榄核对外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出具的交易保证金回单。
七、纠纷处理原则
本交易公告信息真实性由项目业主单位负责。竞投人(包括竞得人)与项目业主单位就本次交易事宜(包括交易保证金处理规则及交易面积)有争议的,由竞投人(竞得人)与项目业主单位自行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公共资源交易站无关。
八、联系方式
项目所属单位:广州市榄核对外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莫先生
联系电话:020-84929266
交易机构名称:公共资源交易站
联系地址:公共资源交易站(榄核镇新地路12号4楼)
联系电话:020-84926266
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公共资源交易站
2025年 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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