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区民政局发布日期:2024-11-29
【浏览字号 :大 中 小】
-
为深入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省民政厅工作部署,继续发挥粤港澳大湾区(南沙)社会组织合作创新基地功能,结合南沙区实际工作需要,南沙区民政局现对南沙区2024-2025年粤港澳大湾区(南沙)社会组织合作创新基地运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公告如下:
一、询价单位
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
二、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南沙区2024-2025年粤港澳大湾区(南沙)社会组织合作创新基地运营服务项目。
(二)采购预算(即最高限价):75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伍万元整)
项目经费为固定费用,总价包干,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服务费、交通费等一切费用。经费开支应当符合广州市以及南沙区有关经费文件规定,无相关文件标准的应当符合市场价。(付款进度以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
(三)服务时间:2024年12月-2025年12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四)服务内容
详见附件1.《南沙区2024-2025年粤港澳大湾区(南沙)社会组织合作创新基地运营项目用户需求书》
(五)其他
报价机构须对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及要求(即《南沙区2024-2025年粤港澳大湾区(南沙)社会组织合作创新基地运营项目用户需求书》的全部内容)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响应都被视为无效报价。
三、承接机构和人员要求
详见附件1.《南沙区2024-2025年粤港澳大湾区(南沙)社会组织合作创新基地运营项目用户需求书》。
四、比选方式
(一)报价高于上述控制价的视为报价无效。为防止恶意竞争,报价低于该控制价70%的,报价机构须书面说明理由并提供充足、合理的相关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二)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形式比选。通过对价格、整体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有效报价范围内综合分数高者为承接机构。
(三)若两家及以上报价机构的综合评分均为最高分,选取报价相对较低的为承接机构。若承接机构自愿放弃,依综合评分高低依次递补。
(四)报价文件应当胶装装订成册后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其他包装,在信封或其他包装上加盖骑缝公章,未加盖公章、信封或其他包装上未加盖骑缝公章或未按照规定提交份数等不符合报价要求的,则视为无效报价。
(五)截至报名时间不足3家报价的,本次询价无效,由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重新组织询价。
五、报价文件提交要求
(一)请于2024年12月6日16:30前将报价文件一式肆份(正本壹份,副本叁份,提供正本、副本每页及骑缝均需加盖公章)密封送达,逾期送达视为无效报价。
(二)报价要求:提供报价文件,报价文件须清晰写明项目名称,报价文件包含项目服务方案、项目团队情况、报价单(含费用明细)、报价机构基本情况、资质证明、联系人、联系电话、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相关内容并加盖公章(已三证合一的,对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不再做要求)。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报价代表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注:请报价机构严格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违反本公告要求,则视为报价无效。报价机构对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
(三)递交方式: 可当面递交(工作日内9:00至12:00,14:00至17:00),也可通过邮寄(以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3号南沙区民政局207室,联系人:黄嘉怡,联系电话:020-34689077,邮编:511458。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
2024年11月29日
版权所有: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4401150002
ICP备案号:粤ICP备19092744号-3 粤公网安备 44011502000005号联系电话:020-12345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