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经济发展公司代管物业2025年第一期公开竞投招租物业招标公告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经济发展公司现定于2025年5月13日9时30分在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潭大路5号(即大岗镇经济发展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对南沙区政府官网公示的大岗经济发展公司代管物业,共六十一处(权属大岗镇人民政府,详见《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经济发展公司代管物业2025年第一期公开竞投招租物业竞投底价明细表》)进行公开竞投招租,本期竞投招租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竞投个人或单位前来竞价。如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招标会不能如期举行,则具体举办时间另行通知。
一、竞投方式
本次竞投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注:中标须经大岗镇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最终审批同意方才生效)。
二、报名资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参与竞投。
(二)其他规定需要的相关资料。
(三)大岗镇经济发展公司对竞投人的其他规定:参与竞投的原物业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一次中标优先权。
三、报名时间
竞投意向人可于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5月8日(报名时间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节假日除外)携带居民身份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等相关资料到大岗镇经济发展公司一楼“代管物业收费处”(南沙区大岗镇潭大公路5号)进行报名或咨询。联系人:冯先生、何先生;联系电话:020-84990083。
四、报名资料
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办理报名手续,并领取回执。
(1)以个人参加竞投,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本人在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名、加按指模确认,写上联系方式。
(2)以企业参加竞投,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书及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写上联系方式。
(3)投标保证金凭证(银行存款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规定需要的有关资料。
五、投标保证金
1、缴纳要求
(1)投标人须以实名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每份保证金仅限竞投一处相应的物业;
(2)缴纳方式(任选其一):
方式一:银行转账
转账时间: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5月8日17:30前(以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开户名称: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经济发展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大岗支行
银行账户:44001531404050032581
备注要求:转账时必须在“用途”或“备注”栏注明“竞投物业地址+投标保证金”。
方式二:现场缴纳
缴纳时间: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5月8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缴纳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潭大公路5号经济发展公司二楼财务室
2、投标保证金的转换、补足及退还
竞投人中标后,其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按以下方式自动转换为履约款项:
(1)、住宅物业:竞投人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动全额转为应支付给招标人的履约保证金(按中标月租金三倍计收),若金额不足,中标人须在于中标后 20 日内补足全部差额。
(2)、商业物业(商铺、仓库、厂房、停车场、堆场):竞投人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优先转为应支付给招标人的履约保证金(按中标月租金三倍计收),剩余部分转为前3个月租金。若投标保证金不足以覆盖履约保证金及3个月租金,中标人应当于中标后 20 日内补足全部差额。
未中标且无违反须知条款的竞投人,可在招标结果公布满九十日后,携带投标保证金收据、本人身份证及银行卡到我司财务处办理退还保证金(原额无息退还)手续。为使竞投能有序进行,竞投者一旦缴交投标保证金,即视同意参与本次竞投活动,并全面接受本次招标公告的内容及受其约束。
3、投标结果于竞投会次日在我司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自然日,中标人应当于公示期满后 20 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租赁合同》(以招标人发布的版本为准),在签订《租赁合同》前中标人应按上述第五条第2项的规定向招标人缴清相关款项。若中标人拒绝按时足额完成上述工作、履行上述义务的,视为中标人弃标,中标人所支付的投标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部归招标人予以没收。
4、租赁合同期内如有拖欠租金超过30天视作违约,本公司按租赁合同约定计算滞纳金,并有权没收租赁合同保证金,收回出租物业。
5、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即中标人)必须清理好租赁物业,按合同约定交回租赁物业。
6、原承租方如需要续租,须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参与公开竞投。
六、实地查看
本次竞投以实物(现状)为准,不再组织实地察看,有意竞投者可按公示的地址实地察看拟租赁物业,或到本公司了解相关情况。
七、物业竞投时间、地点
经确认有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5年5月13日上午9时30分前,携带居民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汇款单及报名回执等相关资料原件到大岗镇经济发展公司三楼会议室(南沙区大岗镇潭大公路5号)竞投现场参与竞投。逾期视为弃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八、特别声明
1、竞投人报名前,须详细阅读理解本《招标公告》及《租赁合同》(模板)、《明细表》等文件的所有条款、内容。
2、任何人不得阻碍、扰乱正常的竞投工作,不得利用竞投向原承租人索要钱财,不得有恶意操纵竞标、竞价等串标(围标)的违法行为。以上行为一经发现,本公司有权取消竞投人报名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列入黑名单,不得参与本公司的租赁物业竞投等相关业务。情况严重的转交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本次竞投招租,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须自行详细了解租赁物业现状(包括实地察看、查阅相关资料等),并承担风险。凡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即表明竞投人已完全了解和接受本竞投公告的全部内容,并了解标的物业的现状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业产权、报建、消防、环保等基本情况),并自愿参与竞价。
4、参与竞投的原物业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一次中标优先权。
5、竞投时,若只有一名符合资格的竞投人参与竞投,该竞投人视为中标人,本次竞投以底价成交;若有多名符合资格的竞投人参与竞投,以底价竞投时没有人举牌竞投,则通过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若上述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有竞投人不参与抽签,都视为弃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特别强调:鉴于本次招租的物业为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经济发展公司代大岗镇人民政府管理的物业,本次招投标行为的有效性以及最终中标结果(含中标价、中标人等)须经大岗镇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最终审批同意方才生效,否则中标结果不生效,招投标双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未中标且无违反须知条款的竞投人,可在招标结果公布满九十日后,携带投标保证金收据、本人身份证及银行卡到我司财务处办理退还保证金(原额无息退还)手续,双方权利义务终结。
7、若符合资格的竞投人不到竞投现场参与竞投或放弃中标资格都视为弃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8、竞投意向人报名时必须签收《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经济发展公司代管物业2025年第一期公开竞投招租物业须知》、《租赁合同》(模板)、《明细表》,并签署《承诺书》,否则不接受办理报名手续。
9、如本公告与《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经济发展公司代管物业2025年第一期公开竞投招租物业须知》、《承诺书》等文件有冲突,以《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经济发展公司代管物业2025年第一期公开竞投招租物业须知》、《承诺书》等文件为准。
10、与本次物业招租有关的面积、期限、金额、数据、细节等详见附件《大岗镇经济发展公司代管物业2025年第一期公开竞投招租物业竞投底价明细表》。
11、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经济发展公司。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经济发展公司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