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珠湾区| English |简体版|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长者助手| 登录

明珠湾区| English| 关怀版

南沙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征地拆迁 > 征地听证信息

征地听证信息

听证告知书--穗规划资源南听告〔2020〕41号

来源:*同步至信息公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发布日期:2022-09-20
【浏览字号 : -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东湾经济联合社:

  因城镇建设需要,拟征收你单位集体土地0.8306公顷(12.4590亩),其中水田0.1828(2.7420亩)、水浇地0.0565公顷(0.8475亩)、园地0.1940公顷(2.9100亩)、建设用地0.3866公顷(5.7990亩),未利用地0.0107公顷(0.1605亩)。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初步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本次征地,拟对征收土地范围涉及被征地农民实施社会养老保障。被征地村所在的镇人民政府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41号)等有关规定,拟定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14号)的规定,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方案报批之前,你单位对征地补偿标准、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对象、标准以及费用筹集办法等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请你单位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和《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邮编:510000,联系人:颜先生,联系电话:39054297)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附件: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2.广州市南沙区2020年度第五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地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方案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8日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2016 © 版权归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所有

联系电话:020-12345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

主办: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南沙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01150002
ICP备案号:粤ICP备2023100790号-1粤公网安备 44011502000005号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4401150002

ICP备案号:粤ICP备19092744号-3 粤公网安备 44011502000005号

联系电话:020-12345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