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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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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听证信息

听证告知书--穗规划资源南听告〔2020 〕104 号

来源:规自局发布日期:2021-11-22
【浏览字号 : -

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同兴经济联合社∶

  因城镇建设需要,拟征收你单位集体土地5.5586  公顷 (83.3790亩),其中水浇地1.5263公顷(22.8945亩),园地2.5749 顷(38.6235 亩),其他农用地1.4574 公顷(21.8610 亩)。根据 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 区分局初步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 民政府批准。

  本次征地,拟对征收土地范围涉及被征地农民实施社会养老 保障。被征地村所在的镇人民政府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 养老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41号)等有关规定, 拟定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劳动和 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 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14号)的规定, 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方案报批之前,你单位对征地补偿标准、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对象、标准以及费用筹集办法等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请你单位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和《关于切实做好被征 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告知后5个工 作日内,向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地址∶ 广州市 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邮编∶ 510000,联系人∶王笑容、吴叶文 联系电话∶  39054297、84946262 。)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附件 ∶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2.征地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方案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

  2020 年10 月19 日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 征用土地位置

  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同兴村地段

  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

被征

地单

地类名 称

征地面积

分类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万 元 )

支付对象

支付

方式

广州

市南

沙区

万顷

沙镇

同兴

经济

联合

水浇地

1.5263 公 顷

(22.8945

亩 )

土地补 偿费

197.2500 万元/

公顷(13.1500 万

元 / 亩 )

301.0627

同兴经 济 联合社

货币

安置补 助费

197.2500 万元/

公顷(13.1500 万

元 / 亩 )

301.0627

园地

2.5749公 顷

(38.6235

亩 )

土地补 偿费

197.2500 万元/

公顷(13.1500 万

元 / 亩 )

507.8990

同兴经 济 联合社

货币

安置补 助费

197.2500 万元/

公顷(13.1500 万

元 / 亩 )

507.8990

其他农 用地

1.4574 公 顷

(21.8610

亩 )

土地补 偿费

197.2500 万元/

公顷(13.1500 万

元 / 亩 )

287.47215

同 兴经 济 联合社

货币

安置补 助费

197.2500 万元/

公顷(13.1500 万

元 / 亩 )

287.47215

青苗补助费

125.0685

同兴经济

联合社转

付土地承

包者和业

权人

货币

附着物补偿

125.0685

货币

合计

2443.0047


货币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征收农村集体 土地留用地管理的意见》(穗府办规〔2018〕17号)的规定,在 保证货币安置兑现落实的同时,我区将按规定预留经济发展用地给被征地单位作生产发展用地。涉及到房屋拆迁的,按照广州南沙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安置。征地范围内的青苗补偿费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南沙区政 府有关规定进行补偿。我区承诺在我区片综合地价公布实施后, 做好该项目用地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的衔接工作。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

  2020 年10 月19 日


  广州华润珠江热电有限公司南沙横沥 2×60MW   级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方案

  依照国家劳动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被征   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 〕  14号)和《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  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 41号)有关规定精神, 拟定广州华润珠江热电有限公司南沙  横沥 2×60 MW  级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  险方案如下∶

  一、对广州华润珠江热电有限公司南沙横沥2×60 MW   级 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涉及的被征地农民实施社会养老保 险 。

  二、纳入本次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的对象。广州华润珠  江热电有限公司南沙横沥2×60 MW   级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  目征用我区万顷沙镇同兴村经济联合社土地面积83.379 亩,  其中0亩属于被征地单位留用地。征地项目中的被征地单位  留用土地,不计提养老保障资金,其余部分涉及应纳入养老  保障范围的被征地农民人数为 42人,具体名单经村民(股东) 大会或村民(股东)代表大会讨论,由村委会报镇人民政府核准、公示后确定;如村经济组织逾期未能确定名单,应向 镇人民政府书面说明原因,由镇人民政府对有关情况进行核 实后,形成书面说明报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先办 理材料报送手续。

  三、费用标准。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办 〔2014〕66 号)第九条的规定,用地单位应为符合纳入养老保 障范围的被征地农民,按第五档的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 15 年个人缴费部分所需资金∶ 16200元/人(第五档),合计费用共68.04 万元。

  四、筹资办法。用地单位应为符合纳入养老保障范围的 被征地农民,按城乡居保办法第五档的缴费标准、将缴纳 15 年个人缴费部分所需资金一次性预存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部门开设的“收缴被征地农民保障资金过渡户”,用于缴纳 参保人参加城乡居保的个人缴费费用。单列计提的被征地农 民养老保障资金列入征地成本。被征地农民使用预存的养老保障资金参加城乡居保,相 应的政府补贴在参保缴费到账后及时拨付到位。

  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人民政府

  2020 年10 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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