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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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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书N方案

广州市南沙区广州市南沙区2020年第九十三城镇建设用地一书三方案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发布日期:2024-09-26
【浏览字号 : -

  一、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

申请用地单位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广州市南沙区2020年度第九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申请用地总面积

3.7093

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3.7093

权 属  

地   类

合     计

其     中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总计

3.7093

2.4236

1.2857

(一)农用地

3.7027

2.4186

1.2841

耕地

0.6292

0

0.6292

其中:基本农田

0

0

0

林地

0.0237

0

0.0237

园地

0.6151

0.5387

0.0764

养殖水面

2.3056

1.8300

0.4756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1291

0.0499

0.0792

(二)建设用地

0

0

0

(三)未利用地

0.0066

0.0050

0.0016

分批次城市(村镇)建设用地

拟开发地块名称

地块编号

用地面积

开发用途

广州市南沙区2020年度第九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地块1

0.2541

交通用地

广州市南沙区2020年度第九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地块2

1.2609

交通用地

广州市南沙区2020年度第九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地块3

2.1943

交通用地

  续一:

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核意见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市(地、州)人

民 政 府 土 地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审 查 意 见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市(地、州)

人 民 政 府

审 核 意 见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备        注

  制表人:

  二、农用地转用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

地         类

转  用  面  积

其           中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农  用  地

3.7027

2.4186

1.2841

其中:耕地

(含带K地类)

0.6292

0

0.6292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符 合 规 划

需 调 整 规 划

规划级别

国 家 级

规划级别

国 家 级

省 级

省 级

市 级

市 级

县 级

县 级

乡 级

乡 级

农 用 地 转 用 计 划

拟使用年度计划指标

本项目拟使用计划指标

本年度计划指标

结转计划指标

农用地

其中:耕地

3.7027

3.7027

0.6292

该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用于政府储备用地项目,用途为交通用地。涉及新增建设用地3.7093公顷、农用地转用3.7027公顷(耕地0.6292公顷,不涉及可调整地类)。该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列入2021年度我市土地利用计划,使用我市2021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3.7093公顷、农转用指标3.7027公顷、耕地指标0.6292公顷)。

  填表人:

  三、补充耕地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公斤、万元

占用耕地面积

0.6292

含25度以上坡耕地

0

其他情况需补充耕地面积

0

补充耕地义务单位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补充耕地责任单位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补充耕地费用情况

义务单位缴纳耕地开垦费总额

17.6176

平均缴费标准

28

实际补充耕地总费用

17.6176

平均费用标准

28

补充耕地确认信息编号

440000202110610164

补充耕地情况

需补充情况

已经补充情况

补充耕地数量

0.6292

0.6292

补充水田规模

0

0

补充标准粮食产能

9438

9438

承诺补充耕地情况

承诺补充耕地面积

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备案号

挂钩补充耕地数量

所在县(市、区)

完成时限

承诺补充水田规模

挂钩的土地整 治项目备案号

挂钩水田规模

所在县(市、区)

完成时限

承诺补充标准粮食产能

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备案号

挂钩标准粮食产能

所在县(市、区)

完成时限

  四、征收土地方案(汇总)

  计量单位:万元/公顷、公顷、万元、人

被征用土地

涉  及  的

权 属 单 位

乡(镇)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

社(村)

大井经济联合社、东里经济联合社、沙仔经济联合社

权  属  单  位

状    况

地类、面积准确,无权属争议

地   类

面   积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土地补偿费标准

安置补助费标准

水田

水浇地

0.6292

394.5

124.1097

124.1097

旱地

园地

0.0764

394.5

15.0700

15.0700

林地

0.0237

394.5

4.6748

4.6748

养殖水面

0.4756

394.5

93.81205

93.81205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792

394.5

15.6222

15.6222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0.0016

394.5

0.6311

  续一: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亩/人

名          称

金      额

青苗补偿费

28.9283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28.9283

其他费用

征地总费用

565.0652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439.5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征地前人均耕地

征地后人均耕地

货币安置

支付安置补偿费进行安置

农业安置

留地安置

涉及征收南沙区黄阁镇大井经济联合社、东里经济联合社、沙仔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按实际征收面积的10%-15%安排留用地共0.1458公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已出具的留用地已落实到位证明,并已提供留用地对应的用地批复。

  填表人:

  四、征收土地方案

  计量单位:万元/公顷、公顷、万元、人

被征用土地

涉  及  的

权 属 单 位

乡(镇)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

社(村)

沙仔经济联合社

权  属  单  位

状    况

地类、面积准确,无权属争议

地   类

面   积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土地补偿费标准

安置补助费标准

水田

水浇地

旱地

园地

林地

养殖水面

0.3422

394.5

67.49895

67.49895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续一: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亩/人

名          称

金      额

青苗补偿费

7.6995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7.6995

其他费用

征地总费用

150.3969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439.5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征地前人均耕地

征地后人均耕地

货币安置

支付安置补偿费进行安置

农业安置

留地安置

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5%的比例安排并落实,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已出具的留用地已落实到位证明,并已提供留用地对应的用地批复。

  填表人:

  四、征收土地方案(二)

  计量单位:万元/公顷、公顷、万元、人

被征用土地

涉  及  的

权 属 单 位

乡(镇)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

社(村)

东里经济联合社

权  属  单  位

状    况

地类、面积准确,无权属争议

地   类

面   积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土地补偿费标准

安置补助费标准

水田

水浇地

0.6292

394.5

124.1097

124.1097

旱地

园地

0.0002

394.5

0.0395

0.0395

林地

养殖水面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645

394.5

12.7226

12.7226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0.0005

394.5

0.1972

  续一: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亩/人

名          称

金      额

青苗补偿费

15.6240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15.6240

其他费用

征地总费用

305.1888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439.5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征地前人均耕地

征地后人均耕地

货币安置

支付安置补偿费进行安置

农业安置

留地安置

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的比例安排并落实,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已出具的留用地已落实到位证明,并已提供留用地对应的用地批复。

  填表人:

  四、征收土地方案

  计量单位:万元/公顷、公顷、万元、人

被征用土地

涉  及  的

权 属 单 位

乡(镇)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

社(村)

大井经济联合社

权  属  单  位

状    况

地类、面积准确,无权属争议

地   类

面   积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土地补偿费标准

安置补助费标准

水田

水浇地

旱地

园地

0.0762

394.5

15.0305

15.0305

林地

0.0237

394.5

4.6748

4.6748

养殖水面

0.1334

394.5

26.3131

26.3131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147

394.5

2.8996

2.8996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0.0011

394.5

0.4339

  续一: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亩/人

名          称

金      额

青苗补偿费

5.6048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5.6048

其他费用

征地总费用

109.4795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439.5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征地前人均耕地

征地后人均耕地

货币安置

支付安置补偿费进行安置

农业安置

留地安置

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的比例安排并落实,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已出具的留用地已落实到位证明,并已提供留用地对应的用地批复。

  填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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