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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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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书N方案

广州市南沙区2020年度第四十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一书三方案

来源:规自局发布日期:2022-01-30
【浏览字号 : -

一、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

申请用地单位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广州市南沙区2020年度第四十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申请用地总面积

3.3802

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3.3802

权 属  

地   类

合     计

其     中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总计

3.3802

1.1371

2.2431

(一)农用地

2.2908

1.1185

1.1723

耕地

0.2620

0

0.2620

其中:基本农田

0

0

0

林地

1.3231

0.8136

0.5095

园地

0.6017

0.3049

0.2968

养殖水面

0.1040

0

0.1040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

0

0

(二)建设用地

0

0

0

(三)未利用地

1.0894

0.0186

1.0708

分批次城市(村镇)建设用地

拟开发地块名称

地块编号

用地面积

开发用途

广州市南沙区2020年度第四十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1

3.3802

特殊用地

  续一:

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核意见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市(地、州)人

民 政 府 土 地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审 查 意 见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市(地、州)

人 民 政 府

审 核 意 见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备        注

  二、农用地转用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

地         类

转  用  面  积

其           中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农  用  地

2.2908

1.1185

1.1723

其中:耕地

(含带K地类)

0.2620

(不涉及可调整地类)

0

0.2620

(不涉及可调整地类)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符 合 规 划

需 调 整 规 划

规划级别

国 家 级

规划级别

国 家 级

省 级

省 级

市 级

市 级

县 级

县 级

乡 级

乡 级

农 用 地 转 用 计 划

拟使用年度计划指标

本项目拟使用计划指标

本年度计划指标

结转计划指标

农用地

其中:耕地

2.2908

2.2908

0.2620

该批次用地用于大岗镇仙源楼项目,用途为非营利性殡葬设施用地。涉及新增建设用地3.3802公顷、农用地转用2.2908公顷(耕地0.2620公顷,不涉及可调整地类)。按规定申请使用2021年度省级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3.3802公顷,农转用指标2.2908公顷,耕地指标0.2620公顷),广州市民政局已出具符合申请使用省级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的说明。

  三、补充耕地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公斤、万元

占用耕地面积

0.2620

含25度以上坡耕地

0

其他情况需补充耕地面积

0

补充耕地义务单位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补充耕地责任单位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补充耕地费用情况

义务单位缴纳耕地开垦费总额

7.3360

平均缴费标准

28

实际补充耕地总费用

7.3360

平均费用标准

28

补充耕地确认信息编号

440000202011337011

补充耕地情况

需补充情况

已经补充情况

补充耕地数量

0.2620

0.2620

补充水田规模

0

0

补充标准粮食产能

3930.0000

3930.0000

承诺补充耕地情况

承诺补充耕地面积

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备案号

挂钩补充耕地数量

所在县(市、区)

完成时限

承诺补充水田规模

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备案号

挂钩水田规模

所在县(市、区)

完成时限

承诺补充标准粮食产能

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备案号

挂钩标准粮食产能

所在县(市、区)

完成时限

  四、征收土地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

被征收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

社(村)

南村坊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权    属

状    况

地类、面积准确,无权属争议

地   类

面   积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倍     数

安置补助费倍     数

水田

0

水浇地

0.2620

32.8750

6

6

旱地

0

地     类

面   积

费  用  标  准

园地

0.2968

按年产值32.8750万/公顷,土地补偿6倍计,安置补助倍数6倍计

林地

0.5095

按年产值32.8750万/公顷,土地补偿6倍计,安置补助倍数6倍计

养殖水面

0.1040

按年产值32.8750万/公顷,土地补偿6倍计,安置补助倍数6倍计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

建设用地

0

未利用地

1.0708

按年产值32.8750万/公顷,土地补偿12倍计

  续一:

名          称

费 用 标 准

青苗补偿费

50.4698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50.4697

征地总费用

985.8425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439.5000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征地前人均耕地

征地后人均耕地

货币安置

支付安置补偿费进行安置。

农业安置

留地安置

该批次用地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5%的比例安排留用地0.3365公顷,已在我区已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建设用地中安排,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具了留用地已落实到位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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