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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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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书N方案

一书三方案广州市南沙区2020年度第二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来源:规自局发布日期:2021-10-29
【浏览字号 : -

  一、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

申请用地单位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广州市南沙区2020年度第二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申请用地总面积

6.9964

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6.9964

权 属  

地   类

合     计

其     中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总计

6.9964

0.1634

6.8330

(一)农用地

6.9964

0.1634

6.8330

耕地

1.3924

0

1.3924

其中:基本农田

林地

园地

2.4099

0

2.4099

养殖水面

2.7084

0

2.7084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4857

0.1634

0.3223

(二)建设用地

(三)未利用地

分批次城市(村镇)建设用地

拟开发地块名称

地块编号

用地面积

开发用途

广州市南沙区2020年度第二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1

0.5295

村镇建设用地

广州市南沙区2020年度第二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2

0.2280

村镇建设用地

广州市南沙区2020年度第二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3

2.5210

村镇建设用地

广州市南沙区2020年度第二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4

2.0903

村镇建设用地

广州市南沙区2020年度第二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5

1.6276

村镇建设用地

  续一:

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核意见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市(地、州)人

民 政 府 土 地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审 查 意 见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市(地、州)

人 民 政 府

审 核 意 见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备        注

  制表人:代鹏

  二、农用地转用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

地         类

转  用  面  积

其           中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农  用  地

其中:耕地

(含带K地类)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符 合 规 划

需 调 整 规 划

规划级别

国 家 级

规划级别

国 家 级

省 级

省 级

市 级

市 级

县 级

县 级

乡 级

乡 级

农 用 地 转 用 计 划

拟使用年度计划指标

本项目拟使用计划指标

本年度计划指标

结转计划指标

农用地

其中:耕地

该批次用地涉及新增建设用地6.9964公顷,农用地转用6.9964公顷(耕地1.3924公顷)需转为建设用地,已列入广州市2020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已安排使用我市跨省调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6.9964公顷。

  填表人:代鹏

  三、补充耕地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公斤、万元

占用耕地面积

含25度以上坡耕地

其他情况需补充耕地面积

补充耕地义务单位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补充耕地责任单位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补充耕地费用情况

义务单位缴纳耕地开垦费总额

平均缴费标准

实际补充耕地总费用

平均费用标准

补充耕地确认信息编号

补充耕地情况

需补充情况

已经补充情况

补充耕地数量

补充水田规模

补充标准粮食产能

承诺补充耕地情况

承诺补充耕地面积

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备案号

挂钩补充耕地数量

所在县(市、区)

完成时限

承诺补充水田规模

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备案号

挂钩水田规模

所在县(市、区)

完成时限

承诺补充标准粮食产能

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备案号

挂钩标准粮食产能

所在县(市、区)

完成时限

  填表人:代鹏

  四、征收土地方案(汇总)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

被征收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

社(村)

放马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农民集体、维毓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农民集体、新沙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农民集体、新围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农民集体

权    属

状    况

地类、面积准确,无权属争议

地   类

面   积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倍     数

安置补助费倍     数

耕地

水田

1.2705

32.8750

8

4

水浇地

0.1219

32.8750

6

6

旱地

地     类

面   积

费  用  标  准

园地

2.4099

按年产值32.8750万/公顷,土地补偿6倍计,安置补助倍数6倍计。

林地

养殖水面

2.7084

按年产值32.8750万/公顷,土地补偿6倍计,安置补助倍数6倍计。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3223

按年产值32.8750万/公顷,土地补偿6倍计,安置补助倍数6倍计。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续一:

名          称

费 用 标 准

青苗补偿费

153.7425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153.7425

征地总费用

3003.1039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439.5000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征地前人均耕地

征地后人均耕地

货币安置

被征地村已同意不需支付安置补偿费。

农业安置

留地安置

该批次用地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返还给村集体的村经济发展留用地,完善用地手续后将无偿返拨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就业问题,被征地村已出具书面说明同意该批次用地不需支付征地补偿款。申请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已出具书面意见,同意不需安排留用地。

  填表人:代鹏

  征收土地方案(一)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

被征收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

社(村)

放马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农民集体

权    属

状    况

地类、面积准确,无权属争议

地   类

面   积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倍     数

安置补助费倍     数

耕地

水田

0.6582

32.8750

8

4

水浇地

0.1219

32.8750

6

6

旱地

地     类

面   积

费  用  标  准

园地

1.7316

按年产值32.8750万/公顷,土地补偿6倍计,安置补助倍数6倍计。

林地

养殖水面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2373

按年产值32.8750万/公顷,土地补偿6倍计,安置补助倍数6倍计。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续一:

名          称

费 用 标 准

青苗补偿费

61.8525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61.8525

征地总费用

1208.1855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439.5000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征地前人均耕地

征地后人均耕地

货币安置

被征地村已同意不需支付安置补偿费。

农业安置

留地安置

该批次用地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返还给村集体的村经济发展留用地,完善用地手续后将无偿返拨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就业问题,被征地村已出具书面说明同意该批次用地不需支付征地补偿款。申请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已出具书面意见,同意不需安排留用地。

  填表人:代鹏

  征收土地方案(二)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

被征收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

社(村)

维毓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农民集体

权    属

状    况

地类、面积准确,无权属争议

地   类

面   积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倍     数

安置补助费倍     数

耕地

水田

水浇地

旱地

地     类

面   积

费  用  标  准

园地

0.5295

按年产值32.8750万/公顷,土地补偿6倍计,安置补助倍数6倍计。

林地

养殖水面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续一:

名          称

费 用 标 准

青苗补偿费

11.9138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11.9138

征地总费用

232.7154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439.5000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征地前人均耕地

征地后人均耕地

货币安置

被征地村已同意不需支付安置补偿费。

农业安置

留地安置

该批次用地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返还给村集体的村经济发展留用地,完善用地手续后将无偿返拨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就业问题,被征地村已出具书面说明同意该批次用地不需支付征地补偿款。申请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已出具书面意见,同意不需安排留用地。

  填表人:代鹏

  征收土地方案(三)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

被征收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

社(村)

新沙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农民集体

权    属

状    况

地类、面积准确,无权属争议

地   类

面   积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倍     数

安置补助费倍     数

耕地

水田

水浇地

旱地

地     类

面   积

费  用  标  准

园地

林地

养殖水面

1.6276

按年产值32.8750万/公顷,土地补偿6倍计,安置补助倍数6倍计。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续一:

名          称

费 用 标 准

青苗补偿费

36.6210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36.6210

征地总费用

715.3302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439.5000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征地前人均耕地

征地后人均耕地

货币安置

被征地村已同意不需支付安置补偿费。

农业安置

留地安置

该批次用地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返还给村集体的村经济发展留用地,完善用地手续后将无偿返拨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就业问题,被征地村已出具书面说明同意该批次用地不需支付征地补偿款。申请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已出具书面意见,同意不需安排留用地。

  填表人:代鹏

  征收土地方案(四)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

被征收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

社(村)

新围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农民集体

权    属

状    况

地类、面积准确,无权属争议

地   类

面   积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倍     数

安置补助费倍     数

耕地

水田

0.6123

32.8750

8

4

水浇地

旱地

地     类

面   积

费  用  标  准

园地

0.1488

按年产值32.8750万/公顷,土地补偿6倍计,安置补助倍数6倍计。

林地

养殖水面

1.0808

按年产值32.8750万/公顷,土地补偿6倍计,安置补助倍数6倍计。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0850

按年产值32.8750万/公顷,土地补偿6倍计,安置补助倍数6倍计。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续一:

名          称

费 用 标 准

青苗补偿费

43.3553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43.3553

征地总费用

846.8728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439.5000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征地前人均耕地

征地后人均耕地

货币安置

被征地村已同意不需支付安置补偿费。

农业安置

留地安置

该批次用地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返还给村集体的村经济发展留用地,完善用地手续后将无偿返拨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就业问题,被征地村已出具书面说明同意该批次用地不需支付征地补偿款。申请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已出具书面意见,同意不需安排留用地。

  填表人:代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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