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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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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书N方案

广州市南沙区2020年度第三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一书三方案

来源:规自局发布日期:2021-03-25
【浏览字号 : -

  一、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

申请用地单位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广州市南沙区2020年度第三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申请用地总面积

0.8791

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0.8128

权 属  

地   类

合     计

其     中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总计

0.8791

0

0.8791

(一)农用地

0.8128

0

0.8128

耕地

0.1878

0

0.1878

其中:基本农田

0

0

0

林地

0

0

0

园地

0

0

0

养殖水面

0.6250

0

0.6250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

0

0

(二)建设用地

0.0663

0

0.0663

(三)未利用地

0

0

0

分批次城市(村镇)建设用地

拟开发地块名称

地块编号

用地面积

开发用途

广州市南沙区2020年度第三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1

0.8791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续一:

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核意见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市(地、州)人

民 政 府 土 地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审 查 意 见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市(地、州)

人 民 政 府

审 核 意 见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备        注

  二、农用地转用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

地         类

转  用  面  积

其           中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农  用  地

0.8128

0

0.8128

其中:耕地

(含带K地类)

0.1878(含可调整地类0公顷)

0

0.1878(含可调整地类0公顷)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符 合 规 划

需 调 整 规 划

规划级别

国 家 级

规划级别

国 家 级

省 级

省 级

市 级

市 级

县 级

县 级

乡 级

乡 级

农 用 地 转 用 计 划

拟使用年度计划指标

本项目拟使用计划指标

本年度计划指标

结转计划指标

农用地

其中:耕地

0.8128

0.8128

0.1878

该批次用地用于政府储备用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涉及新增建设用地0.8128公顷、农用地转用0.8128公顷(耕地0.1878公顷,不含可调整地类)。该批次列入2020年度我市土地利用计划,按规定申请使用2020年度我市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0.8128公顷,农转用指标0.8128公顷,耕地指标0.1878公顷)。

  三、补充耕地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公斤、万元

占用耕地面积

0.1878

含25度以上坡耕地

0

其他情况需补充耕地面积

0

补充耕地义务单位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补充耕地责任单位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补充耕地费用情况

义务单位缴纳耕地开垦费总额

5.2584

平均缴费标准

28

实际补充耕地总费用

5.2584

平均费用标准

28

补充耕地确认信息编号

440000202100462594

补充耕地情况

需补充情况

已经补充情况

补充耕地数量

0.1878

0.1878

补充水田规模

0.0296

0.0296

补充标准粮食产能

2817.00

2817.00

承诺补充耕地情况

承诺补充耕地面积

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备案号

挂钩补充耕地数量

所在县(市、区)

完成时限

承诺补充水田规模

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备案号

挂钩水田规模

所在县(市、区)

完成时限

承诺补充标准粮食产能

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备案号

挂钩标准粮食产能

所在县(市、区)

完成时限

  四、征收土地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

被征收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

社(村)

小虎经济联合社

权    属

状    况

地类、面积准确,无权属争议

地   类

面   积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倍     数

安置补助费倍     数

水 田

0.0296

32.8750

8

4

水浇地

0.1582

32.8750

6

6

旱 地

地     类

面   积

费  用  标  准

园地

林地

养殖水面

0.6250

按年产值32.8750万/公顷,土地补偿6倍计,安置补助倍数6倍计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建设用地

0.0663

按年产值32.8750万/公顷,土地补偿12倍计

未利用地

  续一:

名          称

费 用 标 准

青苗补偿费

19.7798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19.7798

征地总费用

386.3645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439.5000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征地前人均耕地

征地后人均耕地

货币安置

支付安置补偿费进行安置。

农业安置

留地安置

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5%安排留用地。

我区承诺在我区片综合地价公布实施后,做好该批次用地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的衔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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