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珠湾区| English |简体版|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长者助手| 登录

明珠湾区| English| 关怀版

南沙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征地拆迁 > 一书N方案

一书N方案

广州市南沙区2018年度第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一书三方案

来源:本网发布日期:2020-01-13
【浏览字号 : -

  一、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

  申请用地单位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广州市南沙区2018年度第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申请用地总面积

  0.0599

  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0.0599

  

  

  

  

  

  

  权 属   

  地    类

  合      计

  其      中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总计

  0.0599

  0

  0.0599

  (一)农用地

  0.0599

  0

  0.0599

  

  

  耕地

  0.0599

  0

  0.0599

  其中:基本农田

  0

  0

  0

  林地

  0

  0

  0

  园地

  0

  0

  0

  养殖水面

  0

  0

  0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

  0

  0

  (二)建设用地

  0

  0

  0

  (三)未利用地

  0

  0

  0

  分批次城市(村镇)建设用地

  拟开发地块名称

  地块编号

  用地面积

  开发用途

  广州市南沙区2018年度第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1

  0.0599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续一:

  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核意见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市(地、州)人

  民  政 府 土 地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审 查 意 见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市(地、州)

  人  民 政 府

  审  核 意 见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备         注


  制表人:何慧敏

  二、农用地转用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

  地          类

  转   用  面  积

  其            中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农   用  地

  0.0599

  0

  0.0599

  其中:耕地

  (含带K地类)

  0.0599

  0

  0.0599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符  合 规 划

  需  调 整 规 划

  规划级别

  国  家 级


  规划级别

  国  家 级


  省  级


  省  级


  市  级

  

  市  级


  县  级

  

  县  级


  乡  级

    √

  乡  级


  农  用 地 转 用 计 划

  拟使用年度计划指标

  本项目拟使用计划指标

  本年度计划指标

  结转计划指标

  农用地

  其中:耕地

  0.0599


  0.0599

  0.0599

  按规定安排使用2019年度省下达广州市的南沙新区(含自贸区)专项指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0.0599公顷、农用地转用指标0.0599公顷耕地指标0.0599公顷)

  填表人:何慧敏

  三、补充耕地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公斤、万元

  占用耕地面积

  0.0599

  含25度以上坡耕地

  0

  其他情况需补充耕地面积

  0

  补充耕地义务单位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补充耕地责任单位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补充耕地费用情况

  义务单位缴纳耕地开垦费总额

  1.6772

  平均缴费标准

  28

  实际补充耕地总费用

  1.6772

  平均费用标准

  28

  补充耕地确认信息编号

  440000201812450858

  补充耕地情况


  需补充情况

  已经补充情况

  补充耕地数量

  0.0599

  0.0599

  补充水田规模

  0.0599

  0.0599

  补充标准粮食产能

  988.3500

  988.3500

  承诺补充耕地情况

  承诺补充耕地面积

  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备案号

  挂钩补充耕地数量

  所在县(市、区

  完成时限
















  承诺补充水田规模

  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备案号

  挂钩水田规模

  所在县(市、区

  完成时限






  承诺补充标准粮食产能

  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备案号

  挂钩标准粮食产能

  所在县(市、区

  完成时限






  四、征收土地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

  被征收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

  社(村)

  南顺二村经济合作社

  权     属

  状     况

  地类、面积准确,无权属争议

  

  

  

  

  

  

  

  

  地    类

  面    积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倍      数

  安置补助费倍      数

  

  

  水 田

  0.0599

  17.3282

  8

  6
















  地      类

  面    积

  费   用  标  准













  续一:

  

  

  

  

  名           称

  费 用 标 准

  青苗补偿费

  0.7385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0.4924





  征地总费用

  15.7623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263.1436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征地前人均耕地


  征地后人均耕地


  

  

  

  

  货币安置

  支付安置补费进行安置。

  农业安置


  留地安置

  该批次留用地折算成货币补偿,补偿标准为810万元/公顷,补偿总额为4.86万元。补偿款已足额预付到位,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已出具收齐留用地折算货币款的证明。

  

  


  填表人:何慧敏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2016 © 版权归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所有

    联系电话:020-12345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

    主办: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南沙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01150002
    ICP备案号:粤ICP备2023100790号-1粤公网安备 44011502000005号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4401150002

    ICP备案号:粤ICP备19092744号-3 粤公网安备 44011502000005号

    联系电话:020-12345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