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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龙穴街道办事处发布日期:2026-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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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20〕7号)等有关规定,恒兴(广州)渔业发展有限公司设施农业用地已拟定设施建设方案,并和广州南沙渔业产业园有限公司协商确定土地使用条件。现将设施建设方案、土地使用条件、设施农业用地协议等材料进行公告。
对本公告中设施建设方案、土地使用条件、设施农业用地协议有不同意见的,请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龙穴街道办事处提出。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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