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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横沥镇农业农村办公室发布日期:2026-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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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和改进我市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穗规划资源规字〔2023〕6号)文件要求,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前进经济联合社与郭炜倪协商确定有关土地使用条件、恢复要求及违约责任等,并拟定了《广州市设施农业用地协议》。现将拟定的《广州市设施农业用地协议》向社会公告,公告时限为10个工作日,此项备案工作接受社会监督,投诉建议联系电话:84961737。公告内容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广东省设施农业用地协议
南沙区横沥镇农业农村办公室
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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