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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珠江街发布日期:2025-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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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的规定,广州南沙明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广州百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协商确定有关土地使用条件、恢复要求及违约责任等,并拟定了《广州市设施农业用地协议》。现将拟定的《广州市设施农业用地协议》进行公告。
对本公告中拟定的《广州市设施农业用地协议》有不同意的,应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珠江街道办事处提出。
特此公告。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珠江街道办事处
2025年6月25日
(联系人:黄春梅;联系电话:84944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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