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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日期:2024-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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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国务院发布了《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在打造规则衔接机制对接高地方面,提出“建立健全与港澳之间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建立食品安全风险交流与信息发布制度,提高大湾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南沙区市场监管局积极落实《南沙方案》食品领域工作任务,推进与港澳加强食品安全合作,取得了显著成果。在省、市、区三级市场监管部门的共同推动下,粤港双方于2024年7月签订新一轮《粤港食品安全工作交流与合作协议》,协议新增支持南沙深度融入大湾区食品安全交流合作等内容;在上级市场监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食品安全协同监管工作交流、粤澳食品安全交流等活动;与香港、澳门相关食品安全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保持紧密沟通,分别建立信息线上交流渠道,互相推送监管部门更新发布的食品安全信息,实现信息交互共享。
为持续深化南沙与港澳食品安全信息交流,扩大三地食安动态信息辐射面,精准锚定信息受众需求,拓宽相关部门、企业、群众获取更多具有参考价值信息资源的渠道,现汇总整理了近期与港澳相关食品安全行政部门互通共享的信息如下。
一、12月17日,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四部门印发《校园商超规范管理指导意见(试行)》,进一步规范广东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校园内部商超(包括超市、商店、小卖部、自动售卖机等商品售卖场所,以下统称校园商超)经营管理和服务行为,明确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校园商超,已经设置的,要逐步退出。寄宿制中小学可根据学校实际需求,征求家委会和学生代表意见后,经学校领导班子、校代会或教代会等方式集体讨论后决定。
官网链接:https://edu.gd.gov.cn/zwgknew/jyzcfg/gfxwj/content/post_4615668.html
二、12月13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食物安全中心发布食物警报“不要食用数款可能含有金属碎片的预先包装燕麦条”,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市政署同日发布食品预警信息“有关MadeGood牌谷物棒产品可能含有异物之事宜”,提醒业界/消费者不要销售/食用涉事食品。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食物安全中心食物警报链接:https://www.cfs.gov.hk/sc_chi/whatsnew/whatsnew_fa/2024_576.html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市政署食品预警信息链接:https://www.foodsafety.gov.mo/c/foodalert/detail/28fde6a8-47c5-4c38-b904-465ee01ee467
三、11月12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决定调整实施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的进口食品名录,包括对供人类食用的腌制肉产品、肠衣、乳品、水产品、燕窝不再实施检疫审批管理等。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58号链接: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6206920/index.html
四、10月18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明确了供港澳活猪、活羊、活牛、活禽饲养场等应具备的条件和有关检验检疫要求。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49号链接: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6162604/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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