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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日期:2023-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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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特殊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总体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以及省、市市场监管局工作安排,按照风险分级管理和监管全覆盖的原则,结合南沙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检查对象
辖区取得生产许可证的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目前我区有4家获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
二、检查实施方式
以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体系检查等方式,对本辖区特殊食品实施监督检查。
三、检查重点
(一)检查要点
日常监督检查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有关表格的通知》(市监食生发〔2022〕18号)中的表1-1《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要点表》开展检查。飞行检查按照《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要点表》的检查内容,重点检查企业负责人以及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履职,企业是否按照许可范围生产、生产的特殊食品是否取得特殊食品产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采购原料是否按规定进行进货查验、使用的原料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批准的配方和工艺组织生产、产品是否按标准检验合格出厂、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落实保健食品标签标注警示用语规定、是否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是否落实全过程食品安全追溯等。体系检查检查按照《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等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开展检查,对企业的人员管理、设施设备、原料管理、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及文件管理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督促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等各项管理制度,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建立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负总责、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分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督促企业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并实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对照记录样板结合自身实际进行细化和调整,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加强内部落实主体责任相关培训考核、配合包保干部落实包保责任制。有效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自查,对自查以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与问题进行整改,通过广州市食品生产全过程动态监管平台在线提交自查情况。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抽考覆盖率持续保持100%。
四、检查任务分工
结合辖区监管工作实际,制订本辖区年度特殊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并按企业风险等级相应检查频次要求落实全覆盖监督检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原则上一年不少于2次,对新获证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应在申请人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后3个月内组织开展一次监督检查。承担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产品(配方)注册和生产许可现场核查指派观察员、投诉举报处理、案件办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及时整理汇总体系检查和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分析监督检查结果,查找突出问题,督促指导辖区企业开展整改,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核实,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辖区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监管。
(二)督促企业结合《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认真开展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自查,年度自查报告率及自查发现问题整改率达100%;当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发生重大变化、企业出现严重的质量事故或客户投诉、企业在监督检查或客户审核中发现严重问题时,应要求企业额外开展自查。对企业提交的年度体系自查报告逐一进行审核,全面了解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情况,针对性开展检查指导。
(三)加强监督检查信息化运用,日常监督检查记录及时归集上传至日常监管系统,督促指导辖区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全面应用广东省特殊食品追溯系统,提升智慧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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