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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网发布日期:2020-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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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有关要求,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坚持“四个最严”的要求,不断健全全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和工作机制,严厉打击食品安全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坚持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精准有序助力复工复产,现就我区2020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真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切实加大疫情防控期间监管力度,督促落实防控措施。加强禽畜饲养、屠宰、运输和经营监管,加大食品生产经营执法力度,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止出现食品安全风险与疫情防控风险叠加。(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圆满完成市对我区2019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
2020年是广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考核验收年,区各单位、各镇街需持续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以创建示范引领,推动提升全区食品安全治理水平。同时圆满完成2019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评工作,考评结果抄送市委组织部和各区党委,区各成员单位要严格对照《2019年度广州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方案》中的评估验收标准,查漏补缺,切实落实职能部门及属地镇街监督管理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评分,积极配合完成专业测评、现场考评及满意度调查等各项考评环节。(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深入实施产地环境净化行动
加强农用地土壤保护工作,大力实施《广州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开展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继续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加强耕地土壤环境类别划分和重金属污染区耕地风险管控与安全利用,加大农产品种植养殖环境污染治理力度。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市生态环境局南沙区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深入推进农药兽药使用减量行动
大力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兽药抗菌药治理行动。(区农业农村局、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食用农产品源头监管
大力加强“菜篮子” “米袋子”建设,推动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强各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加强蔬菜标准园、畜禽现代规模养殖场和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管理。加快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平台建设。稳步发展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培育优质安全农产品品牌,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推广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监督力度,督促落实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责任,指导农产品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投入品。加强食用林产品种植监管和质量安全监测及风险评估。(区农业农村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食品生产安全监管
加强指导食品工业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大力开展肉制品质量提升行动。深入推进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提质行动。继续推进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实施HACCP、GMP、IS022000等先进管理体系组织生产,实现大型食品生产企业良好生产规范实施率100%。持续推进食品生产全过程动态监管平台运用,引导中小型企业应用先进的生产管理方法全面规范生产行为。强化肉制品、湿米粉、奶瓶、一次性塑料餐饮具等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区域性专项监督检查,完善肉制品等重点食品(含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制度,督促企业落实自查, 全区自查报告率达100%。(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食品经营安全监管
实施“优质粮食工程”行动, 提高优质安全粮油产品供给水平。积极推进食用农产品市场监管,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有效衔接机制。鼓励市场、超市等经营主体持续开展食用农产品“产销对接”合作。扎实推进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工作。加快肉菜流通追溯系统建设,推动相关追溯系统与重要产品追溯系统对接。巩固和完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实施“一品一链”食品追溯行动。加强覆盖基地、物流配送、批发等环节的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深入实施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强化进口食品安全监管,切实打好非洲猪瘟口岸阻击战,严防输入型食品安全风险,严厉打击食品走私。(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南沙海关、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大力推进餐饮服务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继续深化推进实施餐饮业量化分级提升工程、明厨亮灶建设工程、餐饮服务示范工程、规范有序形象提升工程、网络订餐提升工程等五大工程。加快推广“明厨亮灶”,鼓励餐饮单位广泛采用“互联网+明厨亮灶”,全区持证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覆盖率达85%以上。加强集体用餐单位、旅游景区、养老机构、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管。继续开展“查餐厅”专项行动。持续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规划和生态环境局南沙区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建设和交通局、区水务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市管理局、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与营养改善行动
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压实学校、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开展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加强对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餐饮门店及食品销售单位的监督检查。对学生开展食品安全科普教育,指导学校开展学生营养健康活动。(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市管理局、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
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为主战场,全面清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大力开展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和“黑作坊”。(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及生产质量管理能力提升行动
加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加大监督抽检力度。推进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实施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年度自查报告率达100%。规范标签标识管理,严格落实保健食品标签标注警示用语规定,规范企业保健食品营销行为,规范保健功能声称,加强营养标签标注的实施和监督。持续深入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和直销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规直销和传销等扰乱市场秩序、欺诈消费者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委网信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
科学制定全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加强产地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监督抽检。加强粮食流通质量监管监测工作。加大食品检验检测力度,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年抽检量达5批次/千人(其中食用农产品检验量不低于千人2批次)。加强对抽检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率达100%。在全区大型超市和农贸市场开展天天快检,及时公开检测结果。大力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加强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合作。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加强食品安全科技研究工作,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科技支撑。推动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科技局、南沙海关、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严厉打击违法犯罪
围绕市民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针对食品安全问题多发易发及监管薄弱环节,大力开展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昆仑”、“飓风”、“国门利剑”行动。不断健全完善“两法衔接”,落实“处罚到人”、从业禁止、从重处罚等有关规定,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严打高压态势。(区委政法委、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南沙海关、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推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和《南沙区有关部门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强化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开展年度食品安全考核工作,督促镇街把保障食品安全作为市场监管首要职责。各镇街、各有关部门11月底前向区委、区政府报送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区食安办、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推动构建食品安全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
加强食品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定期公布抽检信息,加大对案件处罚信息和“黑名单”企业的曝光力度。指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指导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加强食品安全新闻宣传,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等活动。强化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引导理性消费,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推动社会共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卫生健康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南沙海关、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
2020年南沙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任务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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