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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日期:2023-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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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抽检信息】
根据2023年度抽检计划,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区范围内销售的食品进行监督抽检。本次抽检共抽取生产、流通、餐饮环节样品183批次。经检验,实物质量合格样品181批次,实物质量合格率为98.9%(具体产品抽检信息见附件)。
【风险分析】
氯霉素不合格。氯霉素是一种抗生素类药物,属于禁用兽药。贝类检出氯霉素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水产养殖过程中非法使用氯霉素。长期大量摄入氯霉素残留超标的食品,氯霉素可能在人体内蓄积,产生耐药并对同类药物有交叉耐药,引起胃肠道症状、肝功能异常、血液系统异常等。
氟苯尼考不合格。氟苯尼考是一种抗生素类药物,贝类中氟苯尼考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超标。
【食安提醒】
关于食用蘑菇安全风险提示
毒蘑菇外表人畜无害,但所含毒素复杂、致死率高,一到下雨季节就疯长。广州进入夏季高温多雨季节,菌类生长繁殖迅速,菌类食物中毒进入易发期。为保障广大市民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普及食品安全知识,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就食品安全风险作如下提示:
广州地区常见致命鹅膏(致命白毒伞)、灰花纹鹅膏、粘盖包脚菇等有毒蘑菇。毒蘑菇可致命,勿自行采食野外的蘑菇!
毒蘑菇常见的四类中毒表现:
1.肠胃炎型。此型患者进食毒蘑菇后10分钟-2小时出现无力、恶心、呕吐、腹痛、水样腹泻。产生此类症状的蘑菇很多,如红菇、乳菇、牛肝菌、橙红毒伞、毒光盖伞、月光菌、腊菌、伞柄菇等。
2.神经精神型。进食后10分钟-6小时除出现胃肠炎型症状外,尚有瞳孔缩小、唾液增多、兴奋幻觉、步态蹒跚等。
3.溶血型。进食后10分钟-6小时除出现胃肠炎型症状外,尚有瞳孔缩小、唾液增多、兴奋幻觉、步态蹒跚等。
4.肝病型。进食后10-30小时出现胃肠炎型表现,部分患者可有一假愈期,然后出现以肝脑、心、肾等多脏器损害的表现,但以肝脏损害最为严重,部分患者可有精神症状,一般病程为2-3周,病死率高。
食用蘑菇后身体不舒服,发生疑似中毒症状该采取的措施如下:
1.禁食。如果身体发生不适,要立即停止食用蘑菇。
2.催吐。在中毒者神志清楚的情况下尽快催吐。可用手指扣咽部或用器具压迫舌部即可引起呕吐。可以反复尝试,尽量把胃内的食物呕吐出来,以减少毒素吸收。
3.留样。妥善保存残留的蘑菇等食品,以便医务人员尽快确定中毒原因和对症治疗。
4.就医。目前对毒蘑菇中毒尚无特效解毒药,中毒后应立刻到正规医院救治。一起食用过蘑菇的人,无论是否有中毒的症状,都应该就医。
要特别警惕“假愈”期,在中毒初期症状缓解时,仍应留在医院积极接受治疗,观察一段时间,确保病情稳定好转再出院。
在此再次提醒,广大群众不要轻易采摘野生蘑菇或不认识的蘑菇;不要在路边摊贩购买蘑菇,即使在正规市场上购买野生蘑菇,也不能放松警惕;家庭要慎食野生蘑菇。集体聚餐、餐饮服务、民俗旅游等不要加工食用野生蘑菇。食品经营者应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自我管理,严格把好原料进货关,进货渠道要正规,并做好原料进货登记台账;各类单位食堂,尤其是学校食堂严禁采摘、采购野生蘑菇,严禁使用野生蘑菇作为食品原料;对可食用的蘑菇要严格挑选,避免有毒有害物质混入其中。
附件1:2023年南沙区6月食品抽样检验合格样品信息表.xlsx
附件2:2023年南沙区6月食品抽样检验不合格样品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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