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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食品安全信息公布

来源: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10-09 【字体 : -

  【食品抽检信息】

  根据2023年度抽检计划,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区范围内经营的食品进行监督抽检。本次抽检共抽取流通、餐饮环节样品共93批次。经检验,实物质量合格样品93批次,合格率为100%(具体产品抽检信息见附件)。

  【食安提醒】

  关于食品消费的安全提示

  一、选购食品注意事项

  (一)应到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经营单位或者已完成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的食品销售单位购买米面粮油、糕点、干坚果等食品;

  (二)购买冷藏冷冻食品还要到具备冷藏冷冻食品经营项目、储藏条件好、符合卫生要求的正规商场、超市和市场等经营单位购买;

  (三)网购食品或半成品更要注意查看卖家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经营项目、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四)查看外包装,观察食物是否新鲜,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涨袋、胖听)、有无颜色变化、有无出现异味等现象;

  (五)索取购货凭据或保留购物小票,以备维权所需。

  二、外出用餐注意事项

  (一)选择到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单位就餐,不到无证小店和街边小摊就餐;

  (二)慎食高风险食品,若选择食用凉菜、熟食卤味和生食水产品、生腌制品等冷食、生食类食品时,应注意查看食品经营单位是否有相关冷食和生食类品种的经营项目;

  (三)慎饮泡制酒,不购买、不饮用无标签标识、浸泡中药材成分不清、来历不明的泡制酒;

  (四)不食用野生蘑菇、鲜黄花菜、河豚鱼、织纹螺以及一些可能具有毒性或有寄生虫风险的食品;

  (五)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有关法律禁止食用的其他野生动物;禁止以家畜家禽名义食用野生动物;禁止食用“长江刀鲚”“长江野生鱼”“长江白鱼”“长江鮰鱼”等长江禁捕渔获物。

  三、网络订餐注意事项

  (一)除关注菜品评价外,还要查看商家证照信息、菜品原材料、店铺评价等信息,谨慎下单;

  (二)尽量选取近距离的餐饮单位订购,以缩短餐食配送时间;

  (三)收到餐食后,要检查包装是否完整、是否有被开启的痕迹、餐食是否被污染等,并及时加工或食用,勿长时间存放;

  (四)慎购凉菜、生食食品和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

  (五)按照个人食量点餐,选择“无接触配送”,最好自备餐具,减少食物浪费和一次性餐具使用。

  四、居家烹饪注意事项

  (一)厨具和餐饮具等要做好清洁,做到生熟分开;

  (二)挑选新鲜原材料,认真清洗并做到烧熟煮透;

  (三)选购湿粉类食品首先查看产品标签信息,重点查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湿河粉、米粉(线)等谷类发酵制品、泡发的木耳或银耳等,尽量在购买当天或泡发当天食用完,凉菜要现做现吃;

  (四)选取五指毛桃等煲汤材料,一定要从正规渠道购买,不要购买来源不明的煲汤材料;

  (五)谨慎使用中药材泡制酒,不随意相信秘方、偏方,避免在不了解药性的情况下,盲目按秘方、偏方泡制酒食用;

  (六)冷冻食品烹饪前应彻底解冻,以防食品中心加热不透;

  (七)外购熟食或外出就餐打包的食品,在下次食用前应先确认是否变质,已变质的食品要及时清理,未变质的食品要彻底加热煮透后方可食用。

  五、食物储存注意事项

  (一)熟制食品在室温存放时间应不超过2小时;

  (二)加工后的成品、半成品、原料应分开储存,防止交叉污染;

  (三)未食用完的食品应该用保鲜膜密封,按存贮要求进行常温、冷藏或冷冻保存;

  (四)需要冷藏或冷冻的食品要看是否符合相应的条件(一般冷藏温度为0-5℃、冷冻温度为-18℃以下);

  (五)冷藏食品一般3天以内食用较好;

  (六)冰箱内存放食品不宜过满,要定期清理。

  六、卫生习惯注意事项

  (一)注意个人卫生,养成饭前便后洗手的良好习惯;

  (二)注意科学搭配膳食,多食富含纤维素、维生素的新鲜蔬菜、水果,不暴饮暴食;

  (三)冷饮、冰淇淋等寒凉食品少吃或不吃,胃肠不好的消费者尤其要注意;

  (四)多人共同就餐时,提倡使用公筷公勺;

  (五)不要进食生的或未煮熟的海鲜、水产品,慎食生腌制品;

  (六)不要用未经消毒的江河水清洗直接食用的蔬菜、水果,水要煮沸后才饮用。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食品经营者要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餐饮服务提供者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制作餐食,严禁采购使用亚硝酸盐。

  (二)消费者要多留意身体状况,一旦出现恶心、腹痛、腹泻、发热等不适反应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尽快就近就医,并保留可疑食物。

  (三)及时举报投诉,如发现违法违规经营食品行为,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附件:2023年广州南沙区食品抽检信息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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