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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日期:2023-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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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广东已经进入了秋天,但是“秋老虎”的到来仍然伴随着强烈的紫外线,皮肤防晒不能松懈。在此,南沙区市场监管局温馨提示:
选购防晒类化妆品时,首先应该通过正规购买渠道,购买的产品标签中必须要有产品名称、特殊化妆品注册证书编号、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全成分、使用期限,以及警示用语等规定必须标注的内容。
其次,要注意选择合适的防晒系数产品。紫外线分UVB、UVA两种,防晒霜标识的SPF就是UVB防护能力的数值,PA+是对于UVA抵御能力的数值。最适当的防晒系数是介于SPF15到SPF30之间,既有较好防晒效果,又不会因为质地厚重而给肌肤造成负担;PA+的+号越多,对UVA的防护能力越强。同时要注意选择至少含2种以上成分的防晒产品,这样才能全波段阻挡紫外线对皮肤的伤害。
另外,防晒霜与化妆水、青春痘药膏或保湿乳液混用时,应该把防晒霜放在最后擦拭,否则会稀释防晒霜或破坏防晒霜在皮肤上形成的薄膜结构,影响防晒效果。
最后,使用防晒产品前应先在手腕内侧试用,24小时后没有过敏反应才可放心使用。如测试后10分钟内出现皮肤红肿痒痛等情况,说明对该产品有过敏反应,应立即停用,如情况严重应及时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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