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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日期:2021-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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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抽检信息】
根据2021年度抽检计划,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区范围内生产、销售的清明节应节食品进行监督抽检。本次抽检共抽取样品31批次,其中流通环节21批次、餐饮环节5批次、生产环节5批次。经检验,实物质量及标签合格样品31批次,实物质量及标签合格率为100%(具体产品抽检信息见附件)。
【消费提醒】
清明节节日食品安全的消费提示。
一、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食品
在外出登高购买食品时,应选择到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门店进行消费,不要购买、加工和食用来历不明的食物、死因不明的畜禽或水产品,不要采摘、食用野生蔬菜、水果、蘑菇等,以保证原料的食品安全。
二、注意祭祀用品存放条件
烧猪、烧鸭、烧鹅等熟肉制品是清明节祭祀常用食品,但随着气温逐渐升高,极易引起变质。因此,消费者不宜到露天经营或无防蝇防尘设施的摊点购买祭祀食品,在选购和食用过程中,应注意存放的温度和条件,并尽快食用完毕。
三、祭祖食品食用需谨慎
食用祭祖后的食品前应观察食物性状,变质食品不可食用,未变质食品必须重新加工,烧熟煮透后方可再次食用。
四、加工食品要注意
在加工和制作猪、鸡、鱼等祭祖食品时,不要使用来源不明的添加剂。加工食品的刀具、案板和盛放容器应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五、不要购买食用变质食物
在选购时应注意观察食品外观,一旦出现变味、变色、沉淀、浑浊、杂质、絮状物、发霉等感官异常现象,应禁止购买和食用。
六、预包装食品购买看仔细
在购买预包装食品时,应仔细查看包装袋是否完好无损,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是否齐全。如发现漏气、食品外观不完整、污秽不洁或混有异物的不宜购买,特别要对绑赠、促销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行认真查验。
七、注意个人卫生习惯
春季易出现胃肠功能紊乱和过敏性反应,家庭聚餐时避免暴饮暴食,脾胃虚寒的人要慎食海鲜;同时要坚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烹调食物和进餐前要注意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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