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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日期:2021-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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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抽检信息】
根据2021年度抽检计划,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区范围内销售的元旦、春节应节食品进行监督抽检。本次抽检共抽取生产、流通、餐饮环节样品共16批次,经检验,实物质量合格样品16批次,实物质量合格率为100%(具体产品抽检信息见附件)。我局将继续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
【消费提醒】
广东常见的毒蘑菇分布在广州、清远、肇庆等地,大量生长于春季温暖多雨的3~4月,5~7月也少量出现。
近年来,广州的白云山,华南植物园、帽峰山、天鹿湖、火炉山、生物岛、白云湖等地区发现有白毒伞等毒蘑菇,上述地区及周边发生误食毒蘑菇中毒风险也较高。草坪、林地、公园、景区(如黄山鲁森林公园、十八罗汉山森林公园、蕉门河两岸)都是野生蘑菇容易生长的地方,大家在运动、游玩时切勿随意触碰、采摘野生蘑菇。
野生毒蘑菇不能通过肉眼判断,颜色鲜艳的蘑菇不一定有毒,广东常见的毒蘑菇通常与食用菌类似;野生无毒的蘑菇也可能被周围有毒蘑菇的菌丝沾染毒性,导致中毒;毒蘑菇经高温烹煮或与大蒜同煮后也不能去除毒素;有虫子取食痕迹的蘑菇也可能是有毒的;毒蘑菇中毒目前没有特效药。
每年都会有人自行采摘野生蘑菇食用而中毒死亡,毒蘑菇中毒潜伏期为2小时至24小时,有的仅为10分钟左右。根据蘑菇的毒性不同,蘑菇中毒后还会经历假愈期,没有意识到严重性,可能只是觉得无食欲、有点累,其实毒素已经进入肝脏,不及时就医就会有生命危险。
吃了蘑菇类食物一旦不适请马上就医,最好带上食用过或吃剩的蘑菇样品,更便于医生确诊治疗。
为预防野生毒蘑菇中毒事故的发生,请广大群众以及餐饮单位不要自行采摘、食用、制售野生蘑菇等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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