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珠湾区| English |简体版|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长者助手| 登录

明珠湾区| English| 关怀版

南沙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食品药品安全 > 安全消费 > 消费警示

消费警示

看好“钱袋子”,避免落入消费陷阱!

来源: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日期:2024-11-12
【浏览字号 : -

  案例简介:近日,有多名市民反映其或家里老人报名旅行团后被带到某店铺购买翡翠、玉镯、珠宝等饰品,该店铺老板以讲故事的形式博取老人的同情或以交朋友的形式获取老人的信任,后续又以给自己的爷爷或奶奶过生日为由,诱导老人转账1999-9999元不等的费用,并将玉佩或玉石等作为回馈礼物。事后老人发现自己上当受骗,但是却难以联系上商家协商退费。

  消费警示:近年来,“银发旅游”市场持续火热,但由之引发的一系列侵害老年游客权益的问题也逐渐显露。在此,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沙区消委会提醒广大老年游客及家属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是认真签订旅游合同。市民应选择资质齐全、经营范围明确的旅行社,不要贪图便宜选择所谓的“低价团”或者“免费团”。另外,要签订正规的旅游合同,认真阅读并理解合同条款,仔细了解行程安排、费用等关键信息,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二是提高警惕理性消费。老年消费者在旅行购物时应选择正规的商场、店铺,在选购商品时要提高警惕,对于类似“巧舌如簧编故事博同情”“热心推荐商品”等套路要保持理性判断,切勿轻易相信。对于不愿意接受的推荐,要明确表明态度、坚决拒绝,避免不良诱导。

  三是妥善保管消费凭证。消费者在旅游购物时切记要擦亮双眼、保持清醒,注意向商家索要并保留好购物发票、小票、电子支付记录等凭证。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可先与商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及时拨打12315、12345进行投诉举报。涉嫌诈骗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2016 © 版权归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所有

    联系电话:020-12345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

    主办: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南沙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01150002
    ICP备案号:粤ICP备2023100790号-1粤公网安备 44011502000005号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4401150002

    ICP备案号:粤ICP备19092744号-3 粤公网安备 44011502000005号

    联系电话:020-12345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