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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日期:2022-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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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人对饮食之道,历来十分讲究。春味正好,不时不食。要问“春味”吃起来有什么讲究?“鲜”字独打一头。肥美的海鲜,鲜美的菌菇,让人食指大动。对此,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沙区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鲜味诚可贵,生命价更高,切勿因贪鲜而导致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
一、购买水产需谨慎,忌毒忌生选新鲜
春汛期鱼类洄游,水产市场迎来消费高峰,海鲜种类繁多,广大消费者应首选安全又新鲜的品类。河豚鱼含有河豚毒素,一直禁止违法经营和食用,呼吁广大消费者,切勿购买、食用河豚鱼,以免发生中毒,危及生命。同时海鲜含有寄生虫等微生物细菌,建议消费者洗净煮熟,切勿贪鲜生食而导致食源性疾病。
二、野生菌菇要留心,不采不买不食用
春季天气回暖,雨水增多,野生菌菇进入生长旺盛期。菌菇味道鲜美而受到广大消费者的喜爱,但一些野生毒蘑菇与食用菇类外形相似,鉴别需要具有专业知识并借助一定的仪器设备,不要轻信民间或网络流传的一些没有科学依据的毒蘑菇鉴别方法。预防毒蘑菇中毒的根本办法就是不采摘、不购买和不食用野生蘑菇等菌类。
三、不适切记速就医,违法经营应举报
凡是吃过野生蘑菇、生食海鲜等高风险食物后,有头晕、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或其他不适者,都应立即就医。同餐进食者不论症状轻重,均应立即到附近医院进行观察诊治。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发现商家经营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食品,要及时拨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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