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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印发《南沙开发区(自贸区南沙片区)工业厂房仓储项目一站式审批管理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22-04-14 【字体 : -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南沙区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全面贯彻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南沙开发区(自贸区南沙片区)工业厂房仓储项目一站式审批管理试点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方案试行期两年,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行政审批局反映。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22年4月5日   

  




  南沙开发区(自贸区南沙片区)工业厂房仓储项目一站式审批管理试点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南沙区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全面贯彻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在《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印发南沙区进一步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和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工作方案(2.0版)的通知》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和自贸区可先行先试的优势,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工业厂房仓储项目一站式审批管理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在全面贯彻落实我区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改革政策要求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范围内的工业厂房仓储项目实行从取得用地后到竣工验收过程中涉及的行政审批、政府部门委托的技术审查和市政公用服务事项做到网上一站式申报,实现企业办事“只进一扇门,只对一机构,只用一公章”。

  二、适用范围

  将工业厂房仓储项目分为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中风险项目、高风险项目三类,开展分类审批。其中简易低风险、中风险项目实行一站式审批,高风险项目按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和部门职能分工执行,不纳入一站式审批范围。

  (一)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

  定义:私(民)营、外商和港澳台企业投资或投资占主导的,宗地内单体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工业厂房、仓储项目,涉及高能耗、生产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或对生态环境影响大的项目除外。

  (二)社会投资中风险项目

  定义:私(民)营、外商和港澳台企业投资或投资占主导的,宗地内单体建筑面积10000-20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大于50米,跨度不大于30米的工业厂房、仓储项目,涉及高能耗、生产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或需要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以及包含住宿、办公等配套房屋建筑的除外。

  (三)社会投资高风险项目

  定义:消防法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项目,超出低风险、中风险范围的其它工业仓储项目和非工业项目。

  三、运行机制

  (一)企业申请

  建设单位在工业厂房仓储项目立项时即可向区行政审批局提出一站式审批申请,区行政审批局在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的向申请人出具《广州市南沙区工业厂房仓储项目一站式申报结果通知书》(附件2);审核未通过的告知企业按一般流程办理。

  (二)网上受理

  建设单位在取得《广州市南沙区工业厂房仓储项目一站式申报结果通知书》后,登录“广州市建设工程联合审批平台”,按需选择申报事项,按办事指南规定上传材料并提交申请,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无需到政务服务中心提交纸质材料。由区行政审批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受理,统一面对办事企业,各审批部门在审批过程中转为内部审批角色,不再直接面对办事企业。

  (三)出具结果

  区行政审批局受理后通过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平台将案件分送对应审批部门,各审批部门在承诺时间内将审批意见或证照结果反馈区行政审批局,由区行政审批局统一出具结果文书,加盖区行政审批局公章,实现企业办事“只进一扇门,只对一机构,只用一公章”。

  四、相关说明

  (一)对采取改革措施审批,推进前期工作和进入开工建设的项目,相关行业监管部门除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管外,对于经过告知承诺函办理的审批事项,不对审批要件不完整的情形进行处罚问责;对于创新探索的改革措施,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满足整体要求的,不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的情形进行处罚问责;除相关单位、个人以容缺受理名义谋求私利情况外,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审计部门根据“三个区分开来”的原则和容错机制相关规定处理。

  (二)此前已出台的有关建设工程项目行政审批的相关政策、措施等与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

  (三)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试行期两年,由行政审批局负责解释。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行政审批局反映。

  附件:1.工业厂房仓储项目一站式审批事项清单

             2.《广州市南沙区工业厂房仓储项目一站式申报结果通知书》



  附件1     

工业厂房仓储项目一站式审批事项清单

  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

 序号

  事项名称

  备注

  1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含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

  联合审批

  2

  竣工联合验收

  联合审批

  3

  供水报装(含临时用水、永久用水)

  企业免报装,内部信息共享

  4

  排水报装(含施工临时排水、永久排水)

  企业免报装,内部信息共享

  5

  用电报装(含临时用电、永久用电)

  企业免报装,内部信息共享

  6

  门牌报装

  企业免报装,内部信息共享

  社会投资中风险项目

 序号

  事项名称

  备注

  1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同步进行一站式审批申报

  2

  设计方案审查

  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实行告知承诺制

  4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含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

  免于施工图审查

  5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按需申报

  6

  供水报装(含临时用水、永久用水)

  按需申报

  7

  排水报装(含施工临时排水、永久排水)

  按需申报

  8

  用电报装(含临时用电、永久用电)

  按需申报

  9

  取水许可

  按需申报

  10

  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核发(施工临时排水)

  按需申报

  11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按需申报

  12

  建设工程项目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许可

  按需申报

  13

  建筑施工延长作业时间证明办理

  按需申报

  14

  建筑起重机械登记及安装拆卸备案

  按需申报

  15

  竣工联合验收

  联合审批

  


  附件2:

  广州市南沙区工业厂房仓储项目一站式申报结果通知书

  编号:

  建设单位:                             

  窗体顶端

  统一项目代码: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建设规模:                             

  你司提交的工业厂房仓储项目一站式申报申请,经审查,属于社会投资低风险/中风险项目,符合工业厂房仓储项目一站式申报要求,请你司按照要求开展后续报建工作。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2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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