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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南沙区民政局关于征集粤港澳大湾区社会组织典型合作成果素材的通知

来源:区民政局发布日期:2022-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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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会组织:

  为有效推动社会组织服务大局,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搭建粤港澳三地社会组织国际化、专业化高端交流合作平台,进一步凝聚大湾区社会组织发展共识,持续为大湾区建设贡献独特力量,立足新发展阶段,紧抓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双区”建设、“双城联动”机遇,有力推动大湾区社会组织的交流合作与协同发展迈上新台阶,更好地筹建粤港澳大湾区社会组织合作创新基地,助力粤港澳大湾区社会组织合作论坛的顺利举行,现向各社会组织征集粤港澳大湾区社会组织典型合作成果的素材。

  一、征集内容

  本区社会组织与大湾区其他城市开展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交流合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合作交流平台搭建、合作机制建立、专业人才联合培养、专业领域项目合作等方面的内容。

  素材可涵盖的相关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在科技创新、金融经济、行业商协会、文化与教育、社会服务(公益慈善、养老、助残等)、青年创新创业等领域开展的交流活动、合作项目、规则机制衔接课题等。相关素材将用于粤港澳大湾区社会组织合作创新基地的筹建准备工作和“2022粤港澳大湾区社会组织合作论坛”。

  二、资料要求

  各社会组织需提交至少1个合作成果案例(最多3个),每个案例的素材资料单独放在一个子文件夹内。具体要求如下:

  (一)文字介绍:合作成果的案例名称(标题)、概述(背景介绍、案例整体情况)、做法(具体内容,可结合具体例子、故事)、成效(带来的成效、变化和新面貌等)、启示(总结提炼该案例的经验),Word文档;

  (二)宣传图片:每个合作成果案例照片3-5张(尽量非大合照),原图像素每张在3MB以上,每张照片需配3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

  (三)宣传视频(视情况提供):视频需高清像素,每分钟10MB以上(3分钟以内)。

  三、提交方式

  案例资料请统一打包,以“社会组织名称+大湾区社会组织典型合作成果”的形式命名,文件资料连同联系人回执(见附件一)于2022年10月14日前发送到nssl20180629@163.com邮箱。

  最终征集结果解释权归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所有。

  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

  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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