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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区民政局发布日期:2022-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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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各行业协会商会: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成果,持续强化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监管,切实帮助市场主体减负纾困、激发活力,按照《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开展广东省行业协会商会领域乱收费乱摊派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民发〔2022〕67号)有关要求,现就开展2022年度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自纠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2年8月-9月中旬
二、自查重点
全区行业协会商会在自查自纠工作中,重点查找2021年6月1日以来社会和企业反映强烈的以下乱收费问题并进行清理整治情况:1.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并收取会费;2.只收取会费不提供服务,或者对会费所包含的基本服务项目重复收取费用;3.利用分支(代表)机构多头收取会费;4.采取“收费返成”等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5.利用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或者其他行政影响力违规收费;6.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7.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8.强制或诱导企业参加会议、培训、展览、考核评比、表彰、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9.强制市场主体提供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10.以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赞助费;11.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为名向会员收取除会费以外的其他费用;12.会费标准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13.具有一定垄断性和强制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未按要求进行调整和规范;14.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不合理;15.其他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请全区行业协会商会于9月15日前登录广州市南沙区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点击“业务中心”栏目,对照内容,对自身及各分支(代表)机构自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的所有收费项目(包括收取会费、经营服务性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接受捐赠等)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如实按时填报。或者选择下载本通知附件《南沙区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自纠情况表》,填完表格后以PDF扫描件形式发送至我局指定邮箱(nspyjd@126.com)。
(二)南沙区民政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全区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自纠情况开展抽查检查。对于抽查检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瞒报漏报、整改不到位等情形的,将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惩戒、公开曝光、评估降级等措施进一步加大处理处罚力度。
(三)全区行业协会商会要高度重视2022年度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牢固树立守法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底线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加强行业自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推动自查自纠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
2022年8月24日
(联系人:李春雪,联系电话:020-34689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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