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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关于取消广州市南沙区跨境电商行业协会评估等级的公告

来源:区民政局发布日期:2022-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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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州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关于获得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上年度未提交年度报告、受到相关部门警告行政处罚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作出降低或取消评估等级处理的规定,现决定对广州市南沙区跨境电商行业协会作出取消4A评估等级的处理。广州市南沙区跨境电商行业协会须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将原评估等级证书、牌匾退回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拒不退回的,由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公告作废。

  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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