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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区民政局发布日期:202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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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各社会组织:
现将《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广州市品牌社会组织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意见,请一并执行实施。
一、请区内达到申报条件的4A、5A等级社会组织,认真对照广州市地方标准《品牌社会组织评价指标》(DB4401/T38-2020),梳理自身发展情况,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申报创建广州市品牌社会组织,以评促进。对被评为广州市品牌社会组织的社会组织,根据《广州市南沙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
二、请区内各社会组织以等级评估体系和品牌社会组织评价指标为指导,树立等级评估和品牌建设目标,不断规范自身内部治理,提升自身发展水平,为参与等级、品牌社会组织评估打下基础。
特此通知。
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
2021年4月28日
(联系人:陈结玲,电话:34689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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