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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区民政局发布日期:2020-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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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西樵村残疾人协会因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2018年年度工作报告,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一)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有关规定,被南沙区民政局列入活动异常名录。现该社会组织已按照要求报送2018年年度工作报告,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的社会组织按照规定履行相关义务或者完成整改要求的,可以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移出活动异常名录,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查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其移出活动异常名录”的有关规定,南沙区民政局决定将其移出活动异常名录。
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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