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圆梦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核名公告
来源: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1-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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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南民社核〔2021〕 24 号
袁远:
您申请“广州市南沙区圆梦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名称核准,经审查,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规范有关规定,现予受理。该名称自核准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请在有效期内,依法开展筹备活动,召开理事会,通过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选举产生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组织机构;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有效期的,须向本局提出书面申请,延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自理事会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本局申请成立登记。
召开理事会前20天,须将章程草案、理事监事候选人名单等材料发至电子邮箱:nspyjd@126.com,并及时电话告知经办人,接受业务指导。
本通知书不得用于筹备以外的活动,不得转让,不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的证明。
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