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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批复
关于同意长龙港医院变更的批复

来源:区民政局发布日期:2022-09-02
【浏览字号 : -

  穗南民社复〔2022〕153号

长龙港医院:

  你单位报来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变更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中心的业务范围由“经营预防保健、内、外、妇产、儿、耳鼻咽喉、口腔、急诊、检验、影像、中医和麻醉科”变更为“经营预防保健、内、外、妇产、儿、眼、耳鼻咽喉、口腔、皮肤、康复医学、麻醉科、医学检验、医学影像: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心电诊断、中医、健康体检服务项目、为老年人提供居家照护等居家养老综合服务;提供老年人照护需求综合评估服务 (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开展的活动,须依法经过批准。)”;同意医院变更章程相关条款。请持本批复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

  2022年9月2日

  (联系人:陈结玲,联系电话:020-34689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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