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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区民政局发布日期:202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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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南民社复〔2021〕315号
广州市南沙区无党派知识分子联谊会:
你单位报来的社会团体申请变更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联谊会的名称由广州市南沙区无党派知识分子联谊会变更为广州市南沙区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同意联谊会的业务范围由“1.组织会员对区经济、文化、卫生、教育等重大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2.开展联谊活动;3.协助党和政府关心无党派知识分子的工作,举荐人才”变更为“(一)学习教育。(二)培养人才。(三)建言献策。(四)服务社会。(五)联谊交友。(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开展的活动,须依法经过批准)”;同意联谊会的法定代表人由欧伟平变更为潘超;同意联谊会的住所由南沙区番中公路黄阁段33号南庭大厦706房变更为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南沙金融大厦11楼1103房;章程中的有关条款相应变更。请持本批复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
2021年11月22日
(联系人:陈结玲,联系电话:34689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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