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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市民政局发布日期:2021-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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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13号、15号通告,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婚姻登记机关的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群聚集带来的感染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婚姻登记服务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婚姻登记业务(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实行预约登记,请婚姻登记当事人提前预约,并按预约时段到场办理登记。
二、婚姻登记当事人陪同人员不进入登记服务场所(婚姻登记当事人为残疾人、老年人的可带1-2名陪同人员),陪同人员在场所外等候。
三、凡进入登记服务场所人员必须戴口罩、体温检测正常、出示健康码“绿码”,自觉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遵守现场轮候秩序。如出现体温异常等情况的不得进入婚姻登记服务场所,建议体温等防疫信息正常后再办理登记。
四、全市暂停结婚登记颁证(颁证室和户外颁证区域停止使用)和婚姻家庭辅导线下服务;恢复服务时间另行通知。婚姻登记当事人完成登记后请不要在登记服务场所内逗留聚集。
五、从6月1日起,广州市实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双方均为非广州市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其中一方持有广州市发放的有效居住证,可在居住证发放所在区婚姻登记处申请办理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
六、建议婚姻登记当事人在办理婚姻登记前,登录广东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查阅办事须知,或拨打各区婚姻登记处电话咨询。
广州市民政局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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