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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沙区科学技术局发布日期:2024-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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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南沙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穗南科规字〔2023〕1号,以下简称《办法》)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南沙区科技计划项目过程管理,压实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等各方责任,强化勤勉尽责义务,提升科技计划项目规范化管理水平,区科技局拟于近期启动科技项目过程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2021年、2022年、2023年在研的南沙区科技计划项目(详见附件1)。
二、主要内容
(一)2021年在研的南沙区科技计划项目
1.在研2021年南沙区重点领域科技计划项目
根据《办法》第二十四条有关规定,“高光效高可靠性深紫外固态LED器件的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等2项延期至2024年9月30日的2021年南沙区重点领域科技计划项目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报送项目验收材料。项目验收以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为依据,评审合同规定指标完成情况,项目经费到位与使用情况。
2.2021年南沙区民生科技计划项目
根据《办法》第二十四条有关规定,“长链非编码 RNA AFAP1-AS1 调节垂体腺瘤外泌体分泌的机制研究”等4项在研的2021年南沙区民生科技计划项目须在2024年10月16日前完成整改并再次报送项目验收材料。项目验收以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为依据,评审合同规定指标完成情况,项目经费到位与使用情况。
重点领域科技计划项目采取现场验收方式,民生科技计划项目采取材料验收方式。
(二)2022年在研的南沙区重点领域科技计划项目
根据《办法》第二十四条有关规定,“海水关键光学及生化参数剖面智能测量系统”等15项在研的2022年南沙区重点领域科技计划项目须在2024年10月30日前报送项目实施年度情况报告(实施年度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
(三)2023年在研的南沙区科技计划项目
根据《办法》第二十四条有关规定,“城市智能交通数据的融合挖掘与智能推演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等22项在研的2023年南沙区重点领域科技计划项目以及14项在研的2023年南沙区民生科技计划项目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报送项目实施年度情况报告(实施年度为: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
三、管理流程
为进一步减轻项目承担单位负担,区科技局可结合项目实施年度情况报告,视情况对部分项目开展过程评估。项目验收由项目承担单位按要求提交验收材料,经区科技局审查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四、报送材料要求
各类材料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编制附件目录和页码。
五、报送地点与联系方式
(一)报送地点
南沙区科学技术局(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D栋四楼)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志伟,黄学欣;联系电话:39053129,39052420。
特此通知。
附件:1.广州市南沙区科技计划项目名单
2.南沙区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
3.南沙区科技计划项目年度情况报告材料
4.广州市南沙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5.广州市南沙区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广州市南沙区科学技术局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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