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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信息

《2023年南沙区港澳子弟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南沙区教育局发布日期:202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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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南沙区港澳子弟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予以印发实施。现就相关问题进行解读。

  一、方案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2023年方案与2022年保持一致。主要内容包括:

  (一)招生计划。计划在广州外国语学校附属学校继续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不超过45人;计划在广东第二师范学院附属南沙珠江学校招收初中一年级新生不超过50人。

  (二)招生对象。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且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12周岁且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的适龄少年)。

  (三)招生程序。港澳子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作为申请人,可为该港澳子弟申请入读学位。申请人在规定时间现场报名登记,并递交港澳子弟的港澳居民居住证、申请人与港澳子弟身份佐证材料、申请人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工作的佐证材料等进行现场审核。

  (四)录取方式。若符合条件申请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录取;若符合条件申请人数多于学校招生计划数,则申请人在南沙区合法稳定居住或工作一年以上的优先录取,若在南沙区合法稳定居住或工作一年以上的申请人数多于学校招生计划数,则通过电脑派位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二、有关问答

  问题1:2023年方案与2022年相比有何不同?

  答:2023年方案与2022年保持一致。2023年广州外国语学校附属学校继续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不超过45人,广东第二师范学院附属南沙珠江学校继续招收初中一年级新生不超过50人。实行融合编班。

  问题2:2023年方案招生对象是什么?

  答: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且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的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12周岁且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的适龄少年)。

  问题3:非起始年级港澳居民子女能否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答:可以。对于符合条件的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的适龄儿童),以实际居住地为主,结合地理状况、交通状况、人口分布、学校规模等因素统筹入读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非起始年级。

  问题4: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子女何时进行报名?

  答:见当年南沙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表、招生流程。

  问题5: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子女报名后如何录取?

  答:若符合条件申请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录取;若符合条件申请人数多于学校招生计划数,则按以下方式录取:

  (一)对照“报名申请”的相关条件,申请人在南沙区合法稳定居住或工作一年以上的优先录取。若符合条件申请人数多于招生计划数,则由区教育局通过电脑派位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二)在满足在南沙区合法稳定居住或工作一年以上申请人的学位安排后,若有剩余学位则优先安排在南沙区合法稳定居住或工作的符合条件申请人,若还有剩余学位则面向全市招生直至录满为止,若符合条件申请人数多于剩余学位数,则由区教育局通过电脑派位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问题6:申请入读的港澳居民子女报名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一)港澳子弟或其父母(含法定监护人)持有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

  (二)申请人与港澳子弟的身份关系佐证材料,包括申请人本人身份证件、港澳子弟出生证和其他监护关系的有效文书(如公证书、法院判决书等);

  (三)申请人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工作的佐证材料,包括:

  1.申请人在广州市合法稳定的有效实际居住佐证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协议、宅基地证、集资房证、拆迁协议、在房屋所在地镇街出租屋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等)。

  2.申请人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工作的有效工作佐证材料。申请人在广州市创业的,应提供其在广州市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其他主体的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最近一年的社保缴费凭证、纳税凭证。申请人在广州市就业的,应提供有效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凭证、社保缴费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其在广州市有合法稳定就业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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