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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信息

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转学工作的通知

来源:区教育局发布日期:2020-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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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相关问题处理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我区2021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转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具有南沙区户籍及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和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

  二、申请流程

  (一)东涌镇、大岗镇、榄核镇户籍学生,由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镇教育指导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二)南沙区其他镇街户籍学生及符合政策性照顾和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条件学生,由法定监护人扫下方二维码网上填报转学申请,并根据网上预约的时间携带申请材料到区招考办(地址:南沙区进港大道466号之二传媒大厦一楼)现场审核。




  三、申请材料

  (一)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其子女(被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首页、法定监护人页及学生本人页)、孩子父母的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孩子的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实际居住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购房协议、宅基地证、集资房证、拆迁协议等)。

  (三)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和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条件的学生还需按照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四、时间安排

  我区2021年春季转学申请起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14日,逾期不予办理。

  咨询电话

  (一)区招考办:39050023

  (二)东涌镇教育指导中心:34902098、34911938

  (三)大岗镇教育指导中心:34986323、34986326

  (四)榄核镇教育指导中心:84926803、84926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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