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珠湾区| English |简体版|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长者助手| 登录

明珠湾区| English| 关怀版

南沙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价格和收费 > 目录清单

目录清单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标准的通知

来源:区发改局发布日期:2022-01-05
【浏览字号 : -

各有关校外培训机构: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发改〔2021〕1279号)有关要求,为加强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有效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现就我市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学科包括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

       二、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基准标准为:

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

(单位:元/课时·人次)

班型

收费标准

10人以下

11—20人

21—30人

31人以上

基准收费标准

70

50

40

35

       培训机构具体收费标准可在基准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10%,下浮不限。

       三、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标准课程时长为45分钟。实际课程时长如有不同,按比例折算。

       四、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参照执行。

       五、培训机构应及时将收费标准等收费相关信息公开,做好收费公示。

       本通知自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起执行。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州市教育局

2021年12月28日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2016 © 版权归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所有

    联系电话:020-12345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

    主办: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南沙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01150002
    ICP备案号:粤ICP备2023100790号-1粤公网安备 44011502000005号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4401150002

    ICP备案号:粤ICP备19092744号-3 粤公网安备 44011502000005号

    联系电话:020-12345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