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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区发改局发布日期:202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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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南自贸发改〔2024〕1号
广州市英东中学:
你校报来有关收费标准的申请资料收悉。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延用有关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23〕11号)、《广东省民办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粤发改规〔2023〕10号)和《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收费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穗发改规字〔2019〕10号)等有关规定,经自贸区管委会同意,现对你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初中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30000元,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4000元。
二、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参照执行公办学校有关管理规定。
三、以上收费标准从2024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有效期为四个学年。请做好成本公开、收费公示及宣传解释工作。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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