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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区发改局发布日期:2021-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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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南发改函〔2021〕77号
广州市英东中学:
你校报来关于收费标准的申请资料收悉。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4号)和《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收费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穗发改规字〔2019〕10号)规定,现对你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你校初中阶段学费收费标准为30,000元/生·学期,住宿费收费标准为4,000元/生·学期。
二、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参照执行公办学校有关管理规定。
三、以上收费标准从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有效期为三个学年。请做好成本公开、收费公示及宣传解释工作。
此复。
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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