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珠湾区| English |简体版|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长者助手| 登录
明珠湾区| English| 关怀版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环境保护 > 行政处罚信息
来源: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区分局发布日期:2024-08-19 【浏览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公开]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分局2024年8月行政处罚情况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处罚文号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日期
处罚决定书全文链接
1
广州粤西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穗环(南)法罚[2024]9号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条及《广州市规范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附件第1.5.2项的规定
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2、处罚款11.5万元(壹拾壹万伍仟元整)。
2024-8-7
广州粤西玻璃制品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doc
版权所有: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4401150002
联系电话:020-12345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