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环境保护 > 行政处罚信息
来源: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区分局发布日期:2024-02-23
【浏览字号 :大 中 小】
-
催告履行通知书送达公告
当事人:广州盛祥纸制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QD0D8R
登记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北流村五巷8号之2号
法定代表人:胡庆婷
我局于2023年12月29日向当事人作出《催告履行通知书》(穗环(南)催告〔2023〕2号),催告当事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穗环(南)法罚〔2023〕12号)处罚决定内容及加处罚款。
2023年12月29日,我局向当事人邮寄上述文书,2024年1月2日,因该当事人“拒收”多次被退回妥投。另外,由于当事人已搬离原项目实际经营地址以及公司注册登记地址,无法通过直接送达方式向当事人送达上述文书。现因通过邮寄及直接送达方式,均无法向当事人送达上述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向当事人公告送达《催告履行通知书》(穗环(南)催告〔2023〕2号),现公告如下:
限当事人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我局申领《广州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缴纳罚款34万元(叁拾肆万元整)及加处罚款34万元(叁拾肆万元整)。
当事人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当事人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仍未履行上述义务的,我局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催告履行通知书》(穗环(南)催告〔2023〕2号)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2月22日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分局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华梦街6号中国铁建环球中心5号楼B座7楼(邮政编码:511458)
电话:020-39053008、39053079、39078029
版权所有: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4401150002
ICP备案号:粤ICP备19092744号-3 粤公网安备 44011502000005号联系电话:020-12345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